“親兄弟明算賬,親姐妹也得顧小家”。
30歲的女子,卻用80萬拆遷款,親手拆了自己的家。
她提著品牌衣服找上門,想跟前夫復婚,可前夫連門都沒讓她多進,直接把人帶禮物推出門外:“這里不歡迎你?!?/p>
當初她把拆遷款全給弟弟,連丈夫還房貸的請求都拒絕,如今被弟媳趕出來才想回頭,這婚還能復嗎?
有人說前夫“小氣”,也有人說她“活該”,到底誰對誰錯?
女人出嫁后,到底是顧自己家多一點,還是多照顧娘家?
這個問題,沒有標準答案,還是需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事情發(fā)生在一居民家里,前妻突然回到男子家里,說有事情和他說。
男子以為有什么事情,也就同意了。說自己正好在家,讓她上來吧。
這次,前妻很客氣,還給男子買了禮物,是衣服,還是品牌的,出手非常的大方。
男子看了看衣服,并沒有很開心,也沒有打算接受前妻的這點小恩小惠。
就問她:“找自己做什么?”
前妻有些猶豫,說“想復婚”。
聽到這三個字,男子二話不說,直接起身,把前妻和禮物,直接推出家門口,“這里不歡迎你,復婚不可能?!?/strong>
不是男子小氣,而是他和前妻,已經沒有感情了。
女子今年已經30歲了,兩人離婚有幾年了。
當初,女子家拆遷,獲得了80萬補償款。按理說,這筆拆遷款,女子是有份的。
但女子卻把錢全部給了弟弟,丈夫想要一點來還房貸,減輕一下壓力都不行。
因為這件事,兩人吵架、冷戰(zhàn),最后女子提出了離婚,她覺得丈夫貪心,打她家拆遷款的主意,自己家的錢輪不到外人來分配。
前妻離婚后就她弟弟、父母住一起了,不曾想,現在弟媳不歡迎她,被趕出來了。
現在女子又想來復婚,前夫說什么都不答應。
你覺得男子是不是貪心,前妻應該要一點拆遷款,補貼自己的小家嗎?
男子哪里是貪心?他要的不是“錢”,是妻子對“小家”的在乎;前妻也不是“該不該”補貼,是她從一開始就沒把自己的婚姻當回事。
80萬拆遷款,她有份,卻全給了弟弟——丈夫要的不是全部,只是“一點”來還房貸,減輕兩人的生活壓力,這根本不是“打主意”,是想把日子過下去。
可她呢?把丈夫當成“外人”,把小家的責任拋在腦后,覺得“自己家的錢與他無關”。
婚姻是兩個人搭伙過日子,不是一個人的“娘家至上”。
她當初選擇把所有錢給弟弟,就等于放棄了小家;如今被弟媳趕出來才想復婚,不是后悔,是走投無路。
男子的拒絕,不是小氣,是怕了——怕再回到那個“自己永遠是外人”的日子。
這男的做得對!我表姐就是這樣,把工資全給弟弟還房貸,表姐夫要還車貸房貸還要養(yǎng)孩子,最后鬧離婚。
現在表姐被弟媳嫌棄,想復婚,表姐夫直接拉黑了,誰還敢再信她???
什么叫“自己家的錢”?結婚了就是夫妻共同生活,連房貸都不愿意幫襯,眼里根本沒有這個家。
現在被趕出來才想起前夫的好,晚了!
我要是這男的,我也不復合。
當初她把錢全給弟弟的時候,怎么沒想過丈夫的難?現在帶著禮物來復婚,以為一件衣服就能抵消以前的傷害?太天真了。
“嫁出去的女兒,不是潑出去的水,但也別把自己的家當‘娘家的附屬品’”。
30歲的她,當初為了娘家弟弟,放棄了自己的小家。
如今走投無路想回頭,卻發(fā)現前夫早已不愿再接納。不是前夫狠心,是她當初的選擇,早已寒了對方的心。
婚姻里,最珍貴的不是錢,是“我們”的意識——懂得顧娘家,更要顧小家,才是對婚姻最好的負責。
不然,就算復婚,當初的問題不解決,日子還是過不長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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