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22日凌晨,貴州省遵義市鳳岡縣,男子劉某杰在離婚冷靜期將其10歲的兒子和7歲的女兒毒殺。8月19日,記者了解到,該案將于8月21日在遵義市鳳岡縣法院開庭審理。
孩子舅舅黃先生表示,他們是四川達州人,姐姐黃云(化名)外出廣州打工時認識了遵義鳳岡的劉某杰,2014年兩人結婚。但在黃先生眼中,劉某杰不務正業(yè),曾以投資和買房的名義借錢,最后虧損,還曾家暴過姐姐。
黃先生稱,姐姐因為想帶孩子在貴州上學,于是2024年5月從廣東回到鳳岡縣租了房,還找了份主播的工作謀生,每個月能掙四五千元。今年5月,劉某杰外出回到貴州。5月17日,姐姐提出離婚,當天下午,劉某杰回家將黃云捆綁,拿走她的身份證和手機,直到次日黃云才逃出來。兩天后,劉某杰又同意離婚,雙方簽署離婚協(xié)議,進入30天的離婚冷靜期。5月21日,黃云再次被劉某杰拿農(nóng)藥威脅和捆綁,她報警后逃離。
5月21日18時19分,黃先生質問劉某杰是否打傷姐姐,劉某杰沒有正面回答,而是表示要到醫(yī)院做檢查才認可。
5月22日凌晨2時3分許,劉某杰將遺書發(fā)到家人群,承認自己在2016年打過妻子,后再無打人行為,妻子身上的瘀青是拉扯過程中造成的,還說妻子曾出軌。黃先生說,劉某杰也將遺書私聊發(fā)給了他,還讓他轉達給姐姐,“讓她替娃兒收尸”。
黃先生趕緊報警并聯(lián)系雙方家屬。警方趕到現(xiàn)場時,兩個孩子已出現(xiàn)中毒癥狀,經(jīng)送醫(yī)搶救無效死亡,劉某杰自殺未遂,經(jīng)搶救后脫離生命危險。
網(wǎng)友發(fā)現(xiàn),5月21日22時許,劉某杰在社交平臺發(fā)布了帶著孩子吃飯玩耍的圖片和視頻,并配文“最后的狂歡”。
黃云稱,事發(fā)前她逃了出來,很擔心孩子,向雙方父母都打了電話求助,沒想到劉某杰真的對孩子下了毒手,她無法接受孩子遇害的事實。這次開庭,希望嚴懲劉某杰。
來源 | 極目新聞
特別聲明:以上內(nèi)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nèi))為自媒體平臺“網(wǎng)易號”用戶上傳并發(fā)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