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臺灣最新報道,臺北法院續(xù)審京華城案,提訊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他在法庭上哭著說“被民進黨抄家但查到了什么?”他被關(guān)押一年在陽光照不進來的地方,且睡在馬桶旁,合議庭評議后讓柯文哲具保停押。
柯文哲以自己名義提出新臺幣7000萬元保證金后,獲準停止羈押,限制住居于居所地,并自停止羈押之日起限制出境、出海8月。同時,法院要求柯文哲不得與同案被告、證人有任何接觸、騷擾、恐嚇或探詢案情行為,并且須接受科技設備監(jiān)控。
對此,臺北地檢署在接獲柯文哲交保裁定后表示,將在收到裁定書后研議是否提起抗告。
回顧這起島內(nèi)社會矚目案件,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及京華城弊案遭島內(nèi)檢方聲押,2024年9月2日,臺北法院認為柯“涉嫌不重大”,裁定無保請回,檢方抗告成功后,北院改裁定羈押禁見。 臺北地檢署2024年12月26日偵結(jié)依貪污等罪起訴柯文哲等人后,北院裁定柯文哲3000萬元交保,但檢方抗告后,北院重新裁定,柯文哲7000萬元交保,并以電子腳鐐科技監(jiān)控,限制住居、出境及出海,并不得接觸同案被告、證人,但遭撤銷后,改裁定柯文哲羈押。
柯文哲案在島內(nèi)引發(fā)廣泛爭議,多項調(diào)查都顯示,多數(shù)受訪民眾都認為,民進黨當局干涉司法,柯文哲遭到不公平對待。
編輯: 張慧斌
責編: 安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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