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臺北市議員應(yīng)曉薇涉貪污收賄、圖利、洗錢罪,被羈押禁見1年。臺北地方法院9月4日召開羈押訊問庭,5日裁定柯文哲7000萬元新臺幣(約合人民幣1636萬元)交保,應(yīng)曉薇以3000萬元新臺幣交保,限制住居、出境、出海,并施以電子監(jiān)控,可抗告。
柯文哲涉京華城案,臺北地檢署在2024年12月27日起訴柯文哲等11人,臺北地方法院原裁定柯文哲3000萬元新臺幣交保,經(jīng)抗告后被發(fā)回重裁。臺北地方法院因此在12月29日更裁裁定加保至7000萬元,但再度抗告又發(fā)回,最后在2025年1月2日裁定羈押至今,其間柯文哲律師多次提出交保停押申請,皆被駁回,最后在第四次的延長羈押庭確定重獲自由。
9月4日出庭時,柯文哲講述了被關(guān)押一年來的經(jīng)歷??挛恼鼙硎荆斡惺裁戳瞬黄?,可以放風(fēng)、進(jìn)工廠,大概只有睡覺才需要進(jìn)牢房,但收押禁見不一樣,不能放風(fēng),他24小時被關(guān)在一個3坪(約合10平方米)的房間內(nèi),門上的鐵窗只有點(diǎn)名才打開,只剩送飯口,要趴下來才能看到走廊的小角落,“聽到聲音、看不到人?!笨挛恼苷f,他一年來都沒辦法跟人講話?!罢荒炅恕?,柯文哲說到此處拿紙巾拭淚??挛恼艿钠拮雨惻彗髟谂月犗犞牭秸煞颉懊刻焖隈R桶旁邊,戴口罩睡覺”,痛哭流涕。
編輯: 斯雯
責(zé)編: 姚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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