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們,咱先別急著給《以法之名》畫句號。
打掉東平市那幾只明面上的狼,說實話,那叫收網(wǎng),算不上真正的王炸。
真正讓人后背發(fā)涼、細思恐極的,是那兩個一直被我們當成“背景板”的人。
如果大結(jié)局真敢這么拍,那這部劇才算真正“殺瘋了”。
第一個“王炸”,就藏在主角洪亮的被窩里——他的“賢妻”江敏。
劇里一直說她賢惠通情達理,對吧?可當年的車禍真相一揭開,我們發(fā)現(xiàn)她早就知情。
你以為她只是犯了個“親親相隱”的包庇罪?
太天真了!那簡直是小看了這位省部級高官的千金。
她的身份,才是江家那張?zhí)咸旌诰W(wǎng)里,最隱秘、最致命的技術(shù)核心。
你沒注意嗎?江敏的職業(yè),是醫(yī)生。
這一下,所有邏輯都通了。
第一刀,砍向真相。 弟弟江遠酒駕撞死人,她就在現(xiàn)場。利用自己的醫(yī)學(xué)知識,協(xié)助掩蓋酒駕證據(jù),把一樁命案,輕松“技術(shù)處理”掉了。
第二刀,砍向生命。 那個真兇熊磊,是怎么“因病去世”金蟬脫殼的?靠的就是一份完美的假病歷和死亡證明。而那個落筆簽字的人,極有可能就是江敏。
我的天,這簡直是極致的諷刺!
救死扶傷的手術(shù)刀,成了偽造死亡的畫筆。本該捍衛(wèi)生命尊嚴的職業(yè),卻淪為家族權(quán)力“擦屁股”的工具。
最殘忍的是什么?是洪亮,這個把正義刻在骨子里的檢察官,最終將親手把愛妻簽署的“死亡謊言”作為證據(jù),送上法庭。
這哪是辦案,這分明是在用自己的信仰,一刀刀剮自己的心啊。
說完了“賢妻”,再聊聊另一個“狠人”——律師程子健。
這家伙就更奇怪了。
一個前檢察官,名校畢業(yè),前途無量,為什么非要給陳勝龍這幫人當“狗頭軍師”?
就為了他嘴里說的“窮怕了,想當人上人”?
這理由爛得,估計連陳勝龍自己聽了都想笑。一個能把法律玩弄于股掌的人,會蠢到選一條必死的絕路去發(fā)財?
所以,真相只有一個——他根本不是來搞錢的,他是來索命的。
他的真實身份,很可能就是十三年前,被江遠車輪碾碎的那個無辜生命的親人。
想通這一點,他所有的行為就都有了合理解釋。
脫下檢察官制服,換上律師袍,不是墮落,是換了一件更方便的武器。他要的不是錢,而是用最“合法”的手段,把江家、陳勝龍、禹天成……所有仇人,一個不落地打包送進地獄。
他就像一個潛伏的死神,表面上幫著惡人偽造證據(jù)鏈、構(gòu)陷萬海,實際上,他埋下的每一顆雷,最終引爆的都是他仇人的老巢。
他的律師袍,就是一件復(fù)仇的戲服。他的法律知識,就是一把私刑的利刃。
現(xiàn)在,把江敏和程子健這兩個人放一起看,那股寒意才叫直沖天靈蓋!
你看,他們像不像一面鏡子的兩面?
江敏: 為“親情”所困,被動地將專業(yè)技能異化為“作惡”的工具。
程子?。?/strong> 為“私仇”所驅(qū),主動地將專業(yè)技能武裝成“復(fù)仇”的武器。
一個在權(quán)力庇護下抹殺真相,一個在法律偽裝下執(zhí)行私刑。
他們倆,共同撕開了這部劇最血淋淋的傷口:當一個人的專業(yè)能力,不再服務(wù)于正義,而是服務(wù)于私欲時,那比赤裸裸的暴力還要可怕一萬倍。
這下,你明白洪亮的處境有多難了嗎?
他的正義信仰,將面臨終極拷問:一邊是必須親手撕碎的親情(江敏),一邊是必須警惕和否定的私刑(程子?。?。
這才是《以法之名》真正想捅破的那層窗戶紙——真正的敵人,從來不只是那些面目猙獰的壞蛋,更是潛藏在制度與人性深處的“燈下黑”。
當洪亮最終做出選擇,他腳下的路,注定不是鋪滿鮮花的坦途。
那是一條布滿信仰碎片的荊棘路,唯有以職業(yè)信仰為靴,方能踏血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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