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網絡詐騙
有人懊悔埋怨
有人怒氣沖天
有人認栽釋然
也有人心有不甘
執(zhí)意要讓騙子受騙
“報復”式反詐
上演“黑吃黑”
杜某曾因網戀遭遇網絡詐騙,隨后便萌生了“報復”之念,執(zhí)意要讓騙子也體驗一下被騙的滋味,于是便在網上搜尋騙子蹤跡。
2024年10月,杜某添加了一名疑似詐騙分子王某的微信,并假裝與王某談情說愛。經過一段時間網聊,杜某取得了王某的信任,二人很快確認了“情侶”關系。有一天,王某以服兵役無法外出為由,委托杜某購買虛擬貨幣,杜某假裝同意并提供了自己的銀行卡號給王某。隨后,杜某的銀行卡便收到了5萬元轉賬。當王某想繼續(xù)讓杜某進行下一步取現(xiàn)操作時,杜某隨即將王某微信刪除,并將卡內的5萬元取現(xiàn)據(jù)為己有。經查,該款項系因被害人許某受騙,按照王某的指示打到了杜某的銀行卡內。
法院:杜某構成詐騙罪
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區(qū)人民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杜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詐騙他人財物,數(shù)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杜某經電話通知到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系自首,可以減輕處罰。杜某自愿認罪認罰,主動退繳贓款用于退賠上游犯罪被害人的經濟損失,具有悔罪表現(xiàn),依法可以從寬處理。經社會調查評估,杜某符合社區(qū)矯正條件。綜上,根據(jù)杜某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jié)和對于社會的危害程度,依法判決:被告人杜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6000元。
法官:警惕“溫柔陷阱”
“以惡制惡”得不償失
杜某的犯罪經歷令人唏噓,也令人惋惜。原本是被害人的角色,卻因心理失衡和法律意識淡漠,選擇了通過詐騙的違法手段,非法占有他人財物,理應受到法律的否定性評價。本案同時考慮到杜某系初犯,且有自首情節(jié)和真誠悔罪表現(xiàn),故依法對其減輕處罰,并適用緩刑,充分體現(xiàn)了懲戒與教育并重的原則。
法官在此提醒:網絡交友過程中,請務必擦亮雙眼,當心“溫柔陷阱”。對于迅速建立的親密關系,以各種理由(如投資、救急、資金周轉、特殊任務等)索要錢財、引導進行非正規(guī)平臺投資或虛擬貨幣交易等行為,切記提高警惕,莫掉進騙子精心設置的騙局。同時特別提醒,任何“以暴制暴”“以惡制惡”等“黑吃黑”行為,都是法律所不允許的,稍不留神就可能墜入犯罪的深淵。
來源:CCTV今日說法、豫法陽光微信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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