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17歲的女孩10萬元將同居的男朋友賣到了緬甸,拿著這10萬元在泰國游玩了10天,另一邊是男朋友在電詐園區(qū)完不成業(yè)績毆打到耳朵聾了,最后還是家人拿了36萬,找了潮汕商會斡旋才放回來。
事件的脈絡如下:
這個事應該怎么說?
幾點:
一是,其實現(xiàn)在的男孩子成熟真的有點晚,在這個假期看到的很多新聞,起碼我看到的不下十幾個男孩子被騙到電詐園區(qū)的了,而且是那種主動送人頭?;貋淼牧攘葻o幾。
也就是說現(xiàn)在的家長需要對這一塊有基本的認知,那就是自家的男孩子看著長高了,看著說話人模狗樣的,但其實很菜。很多世俗的一些風險是需要告知的。
二是,很疑惑的一點,記得去年王星事件的時候,全網鋪天蓋地都是這些信息,僅僅是我就寫了七八篇這類的文章,其中倆湖南的女孩開始無人問津,是我的一篇五十多萬閱讀的文章出去后媒體相繼報道,人就放回來了。隨后的是我的號被開盒,網上甚至出現(xiàn)了我比較翔實的個人信息。但幸好沒有發(fā)生什么!
一個疑惑是,即便現(xiàn)在這個階段的孩子不看新聞,不看文章,那么短視頻總會刷的吧,那個時候的短視頻幾乎也都是緬甸泰國電詐的信息,不應該看不到。
如此,結果可能只有一個,那就是現(xiàn)在的人即便看到這個信息,因為不是自己喜歡的,就瞬間劃過,壓根不去看內容,然后這類內容估計就不會出現(xiàn)在他們的某音某手的主頁上了。你只有看,才會有。我相信,暑假期間被騙去緬甸的那些少年們,如果有一個看過這類的視頻信息,也應該不至于現(xiàn)在也回不來。
也就是說,在信息繭房的當下,你要接收一些不同的信息。家長們看到后,也要將這些信息告知。
三是,昨天看到一張漫畫圖片,大意是以前的孩子跟在拉車的家長車后幫忙推車,現(xiàn)在的孩子是坐在筋疲力盡拉車的家長身上。其實現(xiàn)實就是這樣,現(xiàn)在的孩子在這種成長狀態(tài)下,缺乏擔當和責任意識。社會環(huán)境經濟好的時候這些孩子不會出問題,一旦家長也陷入困頓,保護傘沒有了,需要他們自食其力的時候,那么會有一小撮的部分走歪,像上面的了7歲女孩,倆人在臺球廳認識,還同居了,她也知道把男朋友賣掉會給男朋友的人身造成多么大的傷害,會導致很大的惡果,但還是賣掉了,而且還愉快的拿著10萬元在泰國旅游。
稍微具備悲憫與善念的人都不會做出這種事。我鄰居有一個小女孩,養(yǎng)了一條小狗走失了,不吃不喝兩天,流淚,把家長著急的只能商討,后來說你要吃飯咱們要有力氣去救它,然后帶著女孩將傳單貼滿了小鎮(zhèn)的各個路口,很多小區(qū)的電梯也貼了,只要找到小狗就付報酬5000元,后來小狗真的找到了,父母當著女孩的面將特意在銀行取的5000元現(xiàn)金給了送回狗子的人。
善,心性柔軟的個性有時候是天生的,但責任意識,契約精神需要父母言傳身教。
這個17歲的女孩如果有著父母的好教育,不至于淪落今日,傷害他人的。
四是,這件事,應該怎么判刑定罪,在新聞上看到罪名是詐騙罪,即將開庭了,如是之,這個罪名屬于詐騙嗎?情感上更像是拐賣。但不好意思,咱們的刑法上拐賣罪的范圍,只有拐賣婦女和兒童,男的,只要不是兒童,即便被賣了,你這也不是拐賣。
也就是說,這是一個法律的空白,當然,當年制定刑法的也不會想到,一個成年男子也會被人賣,不過相較于詐騙罪,其實這個女孩所犯下的罪名更接近非法拘禁罪與故意傷害罪。
還要說什么,好像也沒有了,最后,男孩也好,女孩也罷,有時候不要太戀愛腦,阿德勒的他者信賴雖然有一定的道理,但在當下人性復雜的環(huán)境里,一個不注意被賣了的現(xiàn)實下,留三分警惕,總歸不是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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