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料:員工被指侵占學費50余萬,警方被指“立案草率撤案糊涂”
近日,煙臺兆睿教育培訓學校有限公司公開投訴稱,其前員工趙某芹涉嫌職務侵占學費近50萬元,但煙臺開發(fā)區(qū)大季家派出所在立案調查十個月后,于2025年6月25日突然撤案,且未給出合理解釋。公司質疑辦案過程中存在嚴重行政不作為甚至包庇行為。
據了解,該員工在公司任職期間,多次利用職務之便轉移客戶資金至其丈夫顧某岐的私人賬戶中,累計金額高達數十萬元。機構在24年內部審計中發(fā)現(xiàn)異常后,立即啟動了內部調查,并收集了相關證據。
"我們在財務審計中發(fā)現(xiàn)員工趙某芹私自收取學生家長學費未上交,自2016年入職到23年7月離職,6年間,趙某芹多次私收家長學費,進行轉移。經公司初步核查,趙某芹于2024年6月與公司簽訂協(xié)議退回20萬元。但隨后公司進一步查賬發(fā)現(xiàn),趙某芹涉嫌侵占總額遠超20萬元,接近50萬元(不包含現(xiàn)金交易及趙某芹數據銷毀部分)。我們第一時間整理了所有交易記錄、銀行流水和內部審批文件,證據鏈相當完整。"該機構負責人表示。
2024年8月,兆睿教育培訓公司就趙某芹職務侵占一事正式向公安發(fā)起立案,但在此后的時間里案件的審理調查一直處于拖延懈怠的狀態(tài)。兆睿公司提交的相關證據,相關單位也以各種理由與借口不予接受。
2024年11月,兆睿公司負責人向上級反映案件處理遲緩情況,得到相關負責人“盡快處理”的保證。但此后兩個月時間內,公司就遭到各方單位的檢查,所提交的關于50萬資金侵吞的證據亦均不被采用,而是轉而要求提供與案件不相關的其他證據。
轉賬 圖一 轉賬 圖二
2025年2月,因案件進展依舊遲緩,兆睿公司負責人向省級部門信訪反映案件處理問題,得到了案件仍在進行狀態(tài)的“告知書”。同年3月,因地方處理仍未有實際進展,兆睿公司負責人去往國家信訪辦公室反映、4月前往北京。煙臺方面在出面告知,給予案件處理的肯定回復后,地方單位仍不作為。7月,前往國家公安部、信訪局反映,直至今日仍未得到回復。
關于此次案件處理,有幾大問題值得深思
1、 證據采用的模糊。辦案民警在偵查過程中多次要求提供與案件無關的財務數據,卻對關鍵證據不予采信。其中包括,趙某芹簽署的退款協(xié)議和承認侵占的微信聊天記錄、其丈夫顧某岐支付寶代收學費的轉賬截圖、公司提供的勞動合同、社保繳納記錄等勞動關系證明。二、辦案程序的混亂。在調查中,拒絕接受證據、拒絕委托司法審計,同時更令人不解的是,數據調查期間,竟出現(xiàn)“數據計算可能存在誤差,公司可能反而欠趙某芹幾十萬”的說法,“辦案如同兒戲”。三、執(zhí)法立案的不負責。2025年6月25日,兆睿公司突然接到《撤銷案件決定書》,撤案理由僅含糊表述為“不符合刑事責任追究”,未給明具體原因便進行不合理撤訴,公司方多次追究理由均無果。據公司提供的錄音證據表明,辦案民警林某波稱:“立案是因為我覺得你這個人應該說的是事實”,而撤案則是因為“個體工商戶不屬于職務侵占”。(“立案是因為覺得我這個人(兆睿公司法人)應該說的是事實不會說假話所以才立的案,撤案是因為體工商戶不屬于職務侵占,無任何書面材料!”)
撤銷案件決定書 圖三
如此辦案態(tài)度,不僅讓受害者兆睿公司深感失望與無奈,更引發(fā)了社會各界對于司法公正與效率的廣泛關注。此次事件暴露出的不僅僅是個別民警在執(zhí)法過程中的草率與不負責,更深層次地反映出了一些地方司法機關在處理經濟犯罪案件時可能存在的制度性缺陷和監(jiān)管漏洞。有知情人透露稱,此次案件的拖延處理,是因為趙某芹親屬為區(qū)副處級干部,因此對案件進行了干預。若事實確認,對如此辦案不公的情況更應嚴肅處理!
面對如此荒誕的撤案理由,兆睿公司也表示將堅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要通過法律途徑進一步追究相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同時,他們也呼吁社會各界能夠關注此事,共同推動司法公正與效率的提升,確保每一個案件都能得到公正、公平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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