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司機小李拉了3000箱西梅到浙江,運費談好36500元,結(jié)果到地方貨主非要先卸貨再給錢,小李怕被賴賬不肯,倆人吵翻后,小李直接把西梅賣給別人,賺了15萬。本以為能扣下運費,沒想到貨主直接告了他,最后法院的判決,讓不少司機直呼“長教訓(xùn)了”!今天咱就來看看這個案子!
一、這事太鬧心!司機和貨主的“付款大戰(zhàn)”,最后把貨賣了
這起糾紛全因“先給錢還是先卸貨”鬧的。新疆司機小李接了個大單:拉3000箱西梅從伊犁到浙江,全程冷鏈,運費36500元,跟貨主阿先生談好后就出發(fā)了。為了省成本、趕時間,小李四天四夜沒睡好,一路小心翼翼,總算安全到了浙江。
結(jié)果剛見面,矛盾就炸了:小李說“先付運費,我再卸貨”,畢竟冷藏車不能熄火,多等一分鐘都是錢,而且他怕卸了貨阿先生賴賬——之前不少同行就吃過這虧,貨卸了對方就變臉,運費拖到猴年馬月。
可阿先生也不松口:“必須先卸貨!西梅是生鮮,萬一路上凍壞了、碰壞了,我沒檢查就給錢,虧了算誰的?”
倆人誰都不讓步,越吵越兇。小李一看耗下去不是辦法,冷藏車燒的都是錢,自己還沒法接新活,一氣之下把車開走了。開著開著,他看見路邊有商鋪賣西梅,腦子一熱:“你不付運費,我就把貨賣了,先扣下我的運費,多的再還你!” 最后他以15萬的價格把3000箱西梅賣了,還覺得自己挺有理。
阿先生知道后直接炸了,立馬把小李告上法庭,要求賠償西梅差價損失。小李本來覺得自己占理,結(jié)果法院的判決讓他傻了眼。
二、法律不看“誰先急”!這3個關(guān)鍵點,司機貨主都得記牢
別光看熱鬧,這事兒里的法律知識點,不管是跑貨運的還是做生意的,都得刻在腦子里,不然很容易吃大虧!
第一:小李賣貨看似“解氣”,實則違法!
很多司機可能會覺得:“貨主先違約不付運費,我賣他的貨抵賬,沒毛病???” 但法律還真不這么算!
根據(jù)《民法典》第207條,私人的物權(quán)受法律保護,任何人不能侵犯。西梅是貨主阿先生的財產(chǎn),就算阿先生沒付運費,小李也沒權(quán)利私自賣掉——你可以催款、可以協(xié)商,但不能直接處置別人的東西,這屬于“侵犯物權(quán)”,肯定要擔(dān)責(zé)任。
而且《民法典》第509條也說了,雙方得按約定履行義務(wù)。小李確實完成了運輸,但他的義務(wù)是“安全送貨并交付貨物”,不是“私自賣貨”;阿先生沒付運費是違約,但小李不能用“違法”去對抗“違約”,這就像別人欠你錢,你不能直接搬人家里的東西抵債一樣。
第二:貨主不先付運費,就沒責(zé)任嗎?
也不是!法院也說了,阿先生有過錯。
根據(jù)《民法典》第1165條,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權(quán)益,要承擔(dān)侵權(quán)責(zé)任。小李按約定把貨送到,阿先生本該履行付款義務(wù),卻堅持“先卸貨再給錢”,沒按行業(yè)慣例或約定付款,這屬于“違約在先”,確實損害了小李的權(quán)益——比如冷藏車的額外成本、小李沒法接新活的損失。所以最后法院也判了阿先生必須支付36500元運費。
這里要提醒貨主們:別覺得“我是買家我最大”,該給的錢不及時給,一樣要擔(dān)法律責(zé)任。
第三:為啥法院判“小李退15萬,阿先生付36500”?
很多人會問:小李賣貨得了15萬,運費才3萬多,為啥要全退?
因為15萬是“賣貨所得”,這筆錢的所有權(quán)還是貨主的——小李沒權(quán)利私自處分貨物,所以賣貨的錢必須還給阿先生。而阿先生欠小李的運費,是另一筆債務(wù),得單獨支付。
簡單說就是:“一碼歸一碼”,你不能用別人的錢抵自己的債,除非對方同意。法院這么判,既讓貨主承擔(dān)了“不付款”的責(zé)任,也讓司機承擔(dān)了“私自賣貨”的責(zé)任,誰都沒偏幫。
三、網(wǎng)友吵翻了!司機和貨主兩邊都有人支持
這事兒一出來,評論區(qū)直接分成兩派,說的都挺實在:
第一派:替司機委屈,“都是被賴賬逼的!”
“我爸就是跑貨運的,之前卸了貨貨主說‘過兩天給’,結(jié)果拖了半年都沒給,司機去外地要錢,吃住都是成本,太難了!小李雖然賣貨不對,但也是被氣的!”
“貨運行業(yè)本來就難,先付運費是行規(guī),貨主非要搞特殊,要是卸了貨真賴賬,小李找誰哭去?法院判退15萬太狠了,至少該讓他扣下運費啊!”
第二派:覺得司機糊涂,“違法的事不能干!”
“理解司機委屈,但再委屈也不能犯法?。∷阶再u貨就是錯了,萬一賣便宜了,貨主的損失誰補?換你是貨主,貨被人賣了,你能不生氣?”
“其實有更好的辦法,比如找貨運平臺調(diào)解,或者報警請警方協(xié)助協(xié)商,實在不行可以起訴要運費,私自賣貨就是把有理變成沒理了?!?/p>
第三派:吐槽“沒簽合同惹的禍!”
“最大的問題就是沒簽書面合同!要是提前寫清楚‘貨到付款’還是‘卸貨付款’,哪會有這么多事?不管是司機還是貨主,都得養(yǎng)成簽合同的習(xí)慣,別光靠‘口頭約定’!”
“對!我做生意從來都是白紙黑字寫清楚,付款方式、時間、違約責(zé)任,一條一條列明白,省得后面扯皮?!?/p>
最后咱說句實在話:這起糾紛本來完全可以避免。司機和貨主但凡提前簽個合同,把“先付款還是先卸貨”寫清楚,就不會鬧到法院。
對司機來說,遇到貨主不付款,別沖動賣貨,可找平臺、警方協(xié)調(diào),或起訴要運費;對貨主來說,別想著“先卸貨再壓價”,該給的錢及時給,大家都省心。
你們覺得這事兒法院判得對嗎?如果是你跑貨運,遇到貨主不先付運費,你會怎么做?評論區(qū)聊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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