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世紀以后的印度,在淪為英國殖民地之前,處在統(tǒng)一的莫臥兒王朝。帝國的全盛時期,領土幾乎囊括整個印度次大陸。
1858年英國取消了東印度公司,由印度事務大臣接管其全部職權,并成立以印度總督為首的印度政府,正式結束了印度本土的莫臥兒王朝,印度進入由英政府直接統(tǒng)治的時代。
此時印度并未分裂。
二戰(zhàn)結束后,英國勢力急劇衰落,其在印度的殖民統(tǒng)治已經不可能維持。
英國勢力退出后,印度應該如何統(tǒng)治?1947年英國提出蒙巴頓方案。
依照該方案,英國在印度的統(tǒng)治宣告結束,巴基斯坦和印度兩個自治領分別于1947年8月14日和8月15日成立。
1950年1月,印度共和國成立,為英聯(lián)邦成員國。1956年3月,巴基斯坦伊斯蘭共和國正式成立,仍為英聯(lián)邦成員國。
“勢”的層面
英國統(tǒng)治印度期間埋下分裂的種子,美國出于美蘇冷戰(zhàn)的戰(zhàn)略考慮,為拉攏巴基斯坦而最終支持印巴分裂。
在穆斯林創(chuàng)建莫臥兒帝國、并逐漸成為次大陸統(tǒng)治者的過程中,伊斯蘭教被作為國教在帝國統(tǒng)治區(qū)內推廣。
印度在莫臥兒帝國時期,伊斯蘭教僅次于印度教,是南亞次大陸的第二大宗教。
穆斯林征服者為低種姓的印度人提供了通過改變宗教信仰來改變處境的渠道,原來大量的印度教徒皈依伊斯蘭教。
莫臥兒王朝的不同統(tǒng)治者,采取宗教寬容或宗教歧視政策,穆斯林和印度教徒之間的宗教矛盾,時而緩和,時而激化。
英國統(tǒng)治者在殖民統(tǒng)治印度近二百年的時間里,沒有去消除兩大教派之間的矛盾,而是利用這種矛盾鞏固自己的統(tǒng)治。
在莫臥兒王朝統(tǒng)治時期,穆斯林不僅壟斷了政治、軍事權力,而且在經濟與文化領域也占有舉足輕重的地位。
為削弱這種傳統(tǒng)勢力,英國統(tǒng)治者在法律、行政權力等方面嚴厲打擊穆斯林勢力,并對穆斯林上層保持疏遠。
到了19世紀70年代末至80年代初,由于印度民族獨立運動的逐步興起,對英國殖民統(tǒng)治形成威脅,殖民當局開始改變策略,實行拉攏穆斯林上層、牽制以印度教為主的國大黨的政策。
總之在英國殖民統(tǒng)治時期,英國殖民者的統(tǒng)治政策加劇了穆斯林和印度教徒之間的矛盾。
在宗教矛盾難以化解的情況下,1940 年3月穆斯林聯(lián)盟正式提出將印度分裂成印度和穆斯林兩個國家的目標,并逐步得到國際支持。
1941年太平洋戰(zhàn)爭爆發(fā)后,美國為換取印度參加對日本作戰(zhàn),竭力主張印度獨立。英國首相丘吉爾對此十分不滿。
后來隨著二戰(zhàn)戰(zhàn)場上盟國的勝利已成定局,面對印度民族主義者的要求,印度獨立問題也到了必須解決的時刻。
與此同時,南亞次大陸的兩極政治形勢也漸趨明朗,國大黨領袖甘地對印度的分裂已無能為力。
1947年春,英國當局感到印度形勢極其嚴峻:臨時政府無法工作,制憲會議形同虛設。
穆盟開始是不愿意加入臨時政府,后來同意了,但仍然以實現(xiàn)巴基斯坦為目標,當制憲會議召開的時候,穆盟宣布抵制。因為穆盟要求召開單獨的立憲會議,制定巴基斯坦憲法。
教派沖突接連發(fā)生,工人罷工,農民運動也掀起高潮,土邦人民的斗爭也有進一步的發(fā)展。
英國當局急于在形勢沒有完全失控前移交政權,1947年2月,英國政府發(fā)表一個聲明,宣稱在不遲于1948年6月實行把權力轉移給負責任的印度人手里。
新上任的總督蒙巴頓在和各黨派的磋商中也曾提出保持印度統(tǒng)一的希望,但防止分治的種種努力均告失敗。
在印度分裂的問題上,美國開始的態(tài)度是堅定的,即支持一個統(tǒng)一的印度。
在當時的亞洲,中國的內戰(zhàn)已經讓美國大傷腦筋,由于印度與中國和蘇聯(lián)接壤,美國認為分裂將嚴重削弱印度的國力,從而給蘇聯(lián)擴張制造可乘之機。
1945-1946年的印度大選,真納領導的穆斯林聯(lián)盟取得了巨大的勝利,這讓美國真正感受到了其在印度的力量不可忽視,美國政府開始考慮關于對真納和巴基斯坦的新的政策聲明。
發(fā)生轉折的關鍵還是蘇美之間開始了冷戰(zhàn)。
1947年3月美國提出“杜魯門主義”標志著冷戰(zhàn)的開始。美國將遏制蘇聯(lián)作為美國全球戰(zhàn)略的重點,于是極力拉攏印度和巴基斯坦。
1947年8月真納宣誓就任巴基斯坦總督之時,美國第一個給予了其外交上的承認,也是唯一一個派出外交代表正式表達祝賀的國家。
而蘇聯(lián)將印度和巴基斯坦視為西方的勢力范圍,對與兩國建立友好聯(lián)系興趣不大,這使印度和巴基斯坦的分裂具備了充分的外部條件。
“力”的層面
主張印巴分治的穆斯林力量已經足夠強大。
由于英國的殖民統(tǒng)治,印度的上層社會普遍接受英國的西方化教育及西方政治影響。
在此背景下,1885年印度人成立了第一個政黨“國民大會黨”(或稱國大黨),并于1892年頒布印度議會法,建立地方自治機關和地方行政區(qū),選舉范圍擴大到印度人,但其黨員及干部90%以上是印度教徒,不能充分照顧穆斯林利益。
1906年印度成立了由穆斯林組成的“全印度穆斯林聯(lián)盟”(或稱穆斯林聯(lián)盟,穆盟)。作為穆斯林領袖的真納因不同意國大黨領導人甘地的不合作綱領,脫離國大黨。
1940年真納提出“巴基斯坦”計劃,首先提出印度教徒和穆斯林為“兩個民族”,只有堅持政治上的平等,才能實現(xiàn)印度的安定和穆斯林自治。主張在穆斯林聚居地區(qū)建立獨立的伊斯蘭國家。
此后,“全印穆斯林聯(lián)盟”在政治上控制了旁遮普以外的穆斯林占多數(shù)的省份。1945年,“全印穆斯林聯(lián)盟”參加了中央立法議會選舉,贏得了穆斯林的所有席位。
長期以來,在英國殖民當局的“扶印抑穆”的政策下,穆斯林資產階級集團在競爭中居于劣勢地位,他們?yōu)榱烁淖冏约旱牧觿荩员阍诮洕偁幹腥?,便要求本集團內部協(xié)調一致和在政治上爭取更多權益。
這種訴求很容易獲得了響應。印巴分治得到穆斯林上層的支持。
當民族獨立運動蓬勃發(fā)展、印度獨立已成為大勢所趨時,穆斯林上層害怕自己在獨立后繼續(xù)處于劣勢地位,因而堅決要求建立獨立的巴基斯坦國,以保護自己的經濟、政治利益。
同時印巴分治得到穆斯林農民的支持。印度的穆斯林農民與印度地主、放債者的利益是相沖突的。
例如孟加拉的農民所以支持爭取巴基斯坦自治的運動,是因為他們指望孟加拉加入伊斯蘭教國家能使他們擺脫地主和高利貸者的奴役。
這樣巴基斯坦運動就得到了廣大穆斯林群眾的擁護,成為一場具有群眾基礎的社會政治運動。
1946年,英國派出的內閣使團與印度各派政治勢力討論印度的自治事宜,并提出了聯(lián)邦制下自治(或獨立)的構想。
該方案原本被國大黨和穆斯林聯(lián)盟接受,但以尼赫魯為首的國大黨單方面撕毀協(xié)議要求重新談判。這導致了穆斯林聯(lián)盟退出建立統(tǒng)一印度的計劃,轉而尋求建立一個獨立的穆斯林國家。
印度穆斯林聯(lián)盟同印度國大黨之間的分歧不斷擴大,仇恨進日益加深,兩派爆發(fā)相互殘殺的流血事件,暴力對抗升級。
情況很明顯,不分治就要打內戰(zhàn)。
英國政府于1947年2月改派蒙巴頓任印度總督,6月公布了印巴分治的“蒙巴頓方案”。
方案中印度被分割成:
(1)巴基斯坦國,包括西巴基斯坦和東巴基斯坦,人口7千萬;
(2)印度聯(lián)邦,包括英屬印度的其余部分,人口2.25億;
(3)王公土邦562個,占印度面積2/5,人口8.1千萬,在政權移交后享有獨立地位,但可參加印度或巴基斯坦。
后來大多數(shù)土邦加入了印度,但原北部土邦克什米爾歸屬未定,印巴兩國在此地發(fā)生兩次大規(guī)模武裝沖突。
國大黨和穆斯林聯(lián)盟雖然一開始對《蒙巴頓方案》不滿意,但最終都正式通過決議宣布接受這個方案。
1947年7月英國議會通過《印度獨立方案》,規(guī)定在同年8月15日前結束對印度的統(tǒng)治,分別成立印度和巴基斯坦兩個自治領。
印度國大黨在堅決主張印巴分治的穆斯林力量面前最終不得不接受印度分裂的結果。
“策”的層面
國大黨與穆盟關系如果處理得當,印巴分治還是有可能避免的,至少可以避免暴力分裂,不必要出現(xiàn)至少50萬人中喪生、1200萬人無家可歸的分裂沖突。
從國大黨方面來看,國大黨與穆盟關系的破裂是由于國大黨對穆斯林政策上出現(xiàn)嚴重策略失誤,這與其判斷失誤有關。
第一,國大黨對教派問題的重要性估計不足,在具體問題上處理失當。
甘地領導下的國大黨從復興印度教的角度去激發(fā)人們的民族感情,這樣做的后果自然引起了穆斯林的不安。
第二,對穆盟的地位和實力缺乏正確認識,表現(xiàn)為對穆盟采取兼并、排斥政策。
國大黨主要領導人不承認穆斯林文化在印度的地位,更不承認穆斯林是一個民族,尼赫魯甚至說:“國內只有兩方——國大黨和英國人”,不存在第三方穆盟。
尤其是在1937年真納關于在大選中建立聯(lián)合戰(zhàn)線和組織聯(lián)合政府的問題上,尼赫魯提出種種苛刻條件予以拒絕。
1936年到1937年舉行了各省政府選舉,結果國大黨在中央立法會議上和五個主要省份中獲絕對優(yōu)勢。
當慘敗的穆盟請求成立聯(lián)合政府時,遭到了國大黨人的拒絕,并要求穆盟并入國大黨。
曾經愿意與國大黨合作的真納公開說,穆斯林在國大黨的統(tǒng)治下不能指望獲得公道和公平的對待。
從穆盟方面來看,與國大黨關系的破裂、穆盟立場發(fā)生重大轉變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主要策略則是由思潮引導運動。
穆盟的啟蒙思想家本來是贊同改革的,但當國大黨提出的憲政改革要求在群眾中獲得越來越大的反響時,他們卻認為這對穆斯林的未來地位構成了威脅。
印度教徒占印度人口的3/4,穆斯林只占1/4左右,在這種情況下代議制只對印度教徒有利。因此,教派分歧、教派利益至上是態(tài)度轉變的根本原因。
此外,“兩個民族”理論的形成對穆盟最終選擇并堅定分裂立場起到重要作用。
該理論是英國殖民統(tǒng)治時期印度社會的一種政治思潮,認為穆斯林和印度教徒的社會習俗、生活方式、思想觀念各異,是獨立的宗教、語言和文化實體,從而各自形成獨立的民族,應以此為基礎,分別建立起獨立的印度教國家和穆斯林國家。
這一理論由賽義德·阿赫默德汗(al—Sayyid Ahmad Khan)于1883年首次提出,后經旁遮普的詩人哲學家穆罕默德·伊克巴爾(Shaikh Mohammed Iqbal)和穆罕默德·阿里·真納(Muhammad Ali Jinnah)發(fā)展和集成。
真納對于巴基斯坦的貢獻在于,他把作為觀念形態(tài)的“穆斯林民族”經由公共的想象共同體變成了社會實體,領導次大陸穆斯林民族主義運動走向成功。
他提出:印度穆斯林有無可否認的民族自決權?!盁o論根據(jù)何種民族理論,穆斯林都是一個民族,他們必須擁有自己的家園,必須擁有自己的領土和國家。”
他主張:“我們能夠接受的唯一出路是,通過給予其主要的民族單獨建國,把印度劃分為幾個自治的民族國家。這樣,這些民族國家之間就沒有必要相互為敵了。”
在實踐上,“兩個民族”理論與巴基斯坦立國運動(建立起穆斯林國家巴基斯坦的社會運動)相結合,成為巴基斯坦的立國之基和印巴分治的推動力量。
——摘自拙著《國家統(tǒng)一的系統(tǒng)演化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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