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大家身邊有沒有這樣的人,停車的時候不注意看,亂停別人的私人車位。被處罰了還憤憤不平,說別人道德綁架,找記者曝光。近日,在杭州蕭山就出現(xiàn)了這樣的人。
據(jù)1818黃金眼新聞報道,8月21日晚上8點左右,姚女士和老公帶小孩去蕭山的一家酒店給孩子學(xué)游泳。由于酒店公共停車位都停滿的情況下,就把車停在一個私人車位里。結(jié)果回來的時候發(fā)現(xiàn),車子被一輛無牌車堵住了。對方要求姚女士交200塊錢的處罰金,才會挪車。
看到這,是不是大家都覺得對方是在道德綁架,不合理收費?但是人家早就在車位旁邊貼上了“私家車位,請勿停放,亂停一次罰200元,不交不移車”的警示牌,還留了電話號碼。那么為什么車主停車前看到這個警示牌了還要停車?而且要停車,也沒有事先打電話詢問車位主人是否可以停車,如果不得已要停是否可以協(xié)商停車費用。
在交了200塊錢之后,姚女士就覺得很不爽,感覺受到了脅迫,感覺對方是站在道德制高點來訛錢,所以就找到記者來曝光這件事。并表示如果對方想要她挪車,就應(yīng)該提前聯(lián)系她。而且認(rèn)為這200塊錢收得不合理,如果是100塊以內(nèi),她覺得還可以。
原來,在她的觀念里,自己要占用別人的私家車位。即使看到警示牌了也可以不用事先跟別人打招呼,可以直接在那里停。而車位主人需要車位,就得提前聯(lián)系她挪車。還說得那么理直氣壯,好像她才是車位主人似的。
違停別人的車位,罰款多少錢,還要她覺得多少才合適?那是不是車位主人貼警示牌的時候,還需要先跟她商量一下處罰多少合適?她有沒有想過,為了處理她這個事,車位主人也浪費了時間和精力?這么算的話,200塊其實真不算多。
按照她的意思,那些停車場的道閘桿,撞壞了要賠償2000元。就一根鐵皮或者鋁皮就要賠償這么多,是不是更過分了?是不是應(yīng)該要找她商量一下重新定義賠償價格?還有高速開車不系安全帶被交警抓到了,要扣2分罰款50元是不是嚴(yán)重了?能不能商量一下扣1分罰20元?如果可以商量的,那就不叫處罰了,那叫協(xié)商賠償。
當(dāng)她被罰的時候,說被脅迫,說對方站在道德制高點來訛錢。那么在她理虧的時候,還要找記者來曝光別人,這算不算是道德綁架?所以,她這種做法,也別怪大家不支持她。
人教人,10次也教不會;事教人,1次就會。相信她以后,不會再犯同樣的錯誤。
#占用他人車位半小時被收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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