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曾被黨內嚴重警告的官員,三年后再度落馬,是偶然還是必然?
泰安市政協(xié)原副主席任先德的名字,又一次出現(xiàn)在紀委監(jiān)委的通報中。這次是“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而三年前,他因違規(guī)收受禮金18萬余元被黨內嚴重警告。從“處分”到“審查”,這條軌跡像一把鈍刀,緩慢卻深刻地劃開了某些人僥幸的幻想。
“小問題”背后的大隱患
2022年那次通報中,任先德的違紀行為被輕描淡寫地歸為“違規(guī)收受禮金”。18萬元,23次,時間跨度長達八年——這不是一時糊涂,而是一種習慣性的權力變現(xiàn)。當時黨內嚴重警告的處分,看似給了改正機會,但如今看來,或許只是延緩了問題的爆發(fā)。
有人會說:18萬在反腐案例中不算驚天動地,何必揪住不放?可問題恰恰在于,“小貪”往往是“大腐”的起點。從收一條煙、一箱酒,到收現(xiàn)金、房產,再到插手工程、賣官鬻爵,許多落馬官員的墮落軌跡,都是從“不值一提”的試探開始的。
巡視組的“回馬槍”
中央第九巡視組此刻正在山東。任先德的再度被查,很難不讓人聯(lián)想到巡視組的震懾力。三年前的處分未能讓他收斂,而今天的審查,或許才是真正的“清算”。
巡視不是走過場,而是對權力的深度體檢。它像一束強光,照進那些看似平靜的角落,讓蟄伏的問題無處遁形。任先德的案例提醒我們:腐敗有慣性,但反腐更有韌性。一次處分打不醒的人,總有更嚴厲的手段等著他。
“僥幸”是腐敗的溫床
為什么有人受過處分仍不收斂?因為他們總以為:
- “上次沒動真格,這次也不會。”
- “關系網還在,有人會保我。”
- “風聲緊一陣就過去了。”
這種僥幸心理,比腐敗本身更可怕。它讓一些人把黨紀國法當作“橡皮筋”,以為能反復試探底線??涩F(xiàn)實是,反腐沒有“適可而止”,只有“零容忍”。從“八項規(guī)定”到“巡視回頭看”,制度的籠子越扎越緊,留給僥幸者的空間早已所剩無幾。
結語:腐敗沒有“安全期”
任先德的兩次通報,像一部縮微的警示教育片:
- 第一次被處分時,他或許覺得“倒霉”;
- 第二次被審查時,他才明白什么是“必然”。
這世上沒有“洗白”的腐敗,只有遲早的代價。無論是三年、五年,還是更久,只要伸過手,就總有一筆賬要還。而今天的反腐浪潮,正在用無數(shù)案例告訴所有人:權力不是保險箱,紀律更沒有“過期作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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