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名叫“阿儂”(海南話“心愛的孩子”之意)的野生海豹,在海南文昌市東郊鎮(zhèn)的海岸線上悠然自得地游泳、曬太陽。這只憨態(tài)可掬的“海洋訪客”,成了當地居民和游客的“團寵”,卻也因人類的過度喜愛而面臨生存危機。
潛水愛好者陳某將海豹“阿儂”拖拽上岸
近日,潛水愛好者陳某因難以抑制喜愛之情,竟將海豹“阿儂”拖拽上岸進行近距離互動和肢體接觸。盡管行為出于“善意”,但對野生動物造成了不當干擾,可能對“阿儂”造成應激反應和意外傷害。了解這一情況后,文昌公安迅速依法對陳某進行警告教育。
民警對潛水愛好者陳某進行批評教育
海豹“阿儂”去年意外來到文昌東郊鎮(zhèn)某海域。今年7月以來,“阿儂”在網絡上迅速走紅,吸引了大量游客和主播前來圍觀?!鞍z”的生活原本很有規(guī)律:早上在淺灘附近游泳、曬太陽,傍晚等待漁民投喂,晚上人少時上岸休息。隨著圍觀者增多,它的生活被打亂了。
走紅后的“阿儂”面臨著種種困擾。不少游客在淺海對“阿儂”圍追堵截,導致其上不了岸。更有自媒體博主為在夜晚拍到“阿儂”,用強光對其進行照射。還有一些小朋友在海邊撿石頭扔它。這些不文明行為不僅干擾了“阿儂”的正常生活,更可能對其造成身心傷害。
為防止陳某拖拽海豹情形再次發(fā)生,文昌警方開展守護行動,加強海岸線巡查,及時勸導、制止對野生動物的不理智行為,切實保護野生動物安全。文昌市農業(yè)農村局也采取行動,設置告示牌宣傳,提醒游客保持距離,并對當地漁民的投喂行為進行勸導。
文昌警方倡議:觀察野生動物時,只可“遠觀”,避免直接靠近或追逐。不投擲食物、不制造噪音,讓動物保持自然狀態(tài)。發(fā)現受傷或受困野生動物,立即聯系漁業(yè)或林業(yè)部門,或撥打110,由專業(yè)人員處置。向身邊人普及野生動物保護知識,抵制“萌寵化”宣傳誤導(將野生動物與家養(yǎng)寵物一般接觸對待)。
有動物專家表示,海豹“阿儂”的萌態(tài),是自然賦予的治愈力量,但這份美好需要以理性為前提來欣賞珍惜。野生動物并非寵物,人類的投喂、撫摸會改變動物行為模式,使其喪失野外生存能力,甚至導致“人化”悲劇。
此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等法律法規(guī),非法捕獵、傷害、干擾野生動物棲息地均屬違法行為,需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文昌海豹被擾事件并非個案。云南大象北遷、青??煽晌骼锞W紅狼……隨著生態(tài)旅游的熱潮,野生動物與人類接觸的頻率不斷增加,類似的不文明行為在全國各地時有發(fā)生。在眼球經濟時代,一切皆可成為流量密碼。但野生動物成為網紅后,往往難逃被過度干擾的命運。
如何平衡生態(tài)保護與文旅發(fā)展,成為許多地方積極探索的課題。法律專家建議,要真正實現生態(tài)保護與文旅發(fā)展的平衡,要強化法律執(zhí)行和監(jiān)督,確?,F有法律法規(guī)得到切實執(zhí)行。建立專業(yè)化保護隊伍,形成保護合力。建立生態(tài)保護與文旅發(fā)展的協(xié)調機制。推廣科普教育、法治教育,提高公眾保護意識。正如文昌公安呼吁的:以溫柔之心,行守護之責。真正的愛護是“發(fā)乎情,止乎禮”。
生態(tài)保護與文旅發(fā)展并非不可調和的矛盾,而是可以相互促進的統(tǒng)一體。我們需要以法治為綱,以科學為據,以人文為本,找到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平衡之道。
法治日報記者 邢東偉 翟小功
(來源:法治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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