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李某駕駛一輛
無號牌正三輪載貨摩托車
在榮縣旭水大道水灣路口闖紅燈
與對向正常行駛左轉(zhuǎn)彎的小型轎車相撞
民警到達現(xiàn)場后發(fā)現(xiàn)李某涉嫌酒駕
當民警詢問其是否知道酒后不能駕車時
李某不僅毫無悔意
反而理直氣壯地反問
“我走路嗎?”“我為啥不騎噻?”
“我是直行,他要撞我,我有啥辦法”。
經(jīng)抽血檢測
李某血液中酒精含量為214.7mg/100ml
已達到醉酒后駕駛機動車的標準
經(jīng)認定
李某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后駕駛機動車
且未按交通信號指示燈通行
承擔事故全部責任
其涉嫌危險駕駛罪已立案進一步偵辦中。
內(nèi)容來源丨榮縣微報
編輯:一條 編審:勇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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