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秘密”沒想到最后與中國當代最知名的“花和尚”釋永信掛上鉤了。
這或許意味著有關釋永信的信息在未來很難被公開。
自上個月少林寺前主持釋永信突然神秘被抓以來,有關他的惡行在網上鋪天蓋地傳播。但真正被官方或者說權威機構披露的信息嚴格說只有一條。
這條信息就是一個名為“少林寺管理處”機構發(fā)布的一則一百多字的“情況通報”。
雖然不知道“少林寺管理處”是一個什么樣的權威機構。但如此簡短的信息顯然不能滿足無數人對釋永信一案的關注。
于是就有江蘇謀盛(宜興)律師事務所郭建新律師的壯舉。要求登封市民族宗教事務局公開2023年度,以及2024年度財務會計報告。
郭建新律師為什么不要求少林寺自身公開財務會計報告,而是要求登封市民族宗教事務局來公開,難道寺廟的財務是被民族宗教事務部門掌控?
筆者不清楚這里面的法律關系。
但如果登封市民族宗教事務局能夠公開少林寺的財務報表,至少大家可以知道釋永信利用少林寺“搞錢”的上限在哪里。
同時也可以真正了解,像少林寺這樣中國最具“搞錢”代表性的寺廟,一年到底可以從信徒手上賺到多少錢。
甚至登封市民族宗教事務局如果能夠滿足郭建新律師要求少林寺報賬的要求,其他律師或者個人也可以依葫蘆畫瓢,要求全國其他會“搞錢”寺廟公開自己的財務會計報告。
公開,讓陽光照進寺廟的賬本,讓信徒看到寺廟和尚與金錢的真正關系。
如果這些知名寺廟都能夠公開自己的財務會計報告,顯然對于防患釋永信這樣“靠廟吃廟”的宗教腐敗分子有很大幫助。
郭建新律師要求信息公開的申請顯然不可能被滿足。
這不大可能是少林寺一座廟的賬,也不是一個地方管理部門的事情。
郭建新律師要求少林寺財務信息公開的申請被駁回,一點不讓人意外。
因為這會真正撼動類似釋永信這樣宗教腐敗分子的根本利益。
駁回的理由非常充分,而且強大。
“少林寺遠主持釋永信涉嫌刑事犯罪,正在接受多部門聯合調查,屬于國家秘密”。
這意味著釋永信一案已經貼上了“國家秘密”的標簽。
“國家秘密”四個字可以震懾或者阻止類似郭建新律師這樣想了解釋永信更多信息的人。
依據百科上對“國家秘密”的定義,是指關系國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確定,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一定范圍的人員知悉的事項。
釋永信作為一名和尚,會“搞錢”,涉嫌貪腐罪,或者說有了私生子,這就關系到了“國家的安全和利益”?
如果一個和尚的經濟犯罪行為就可以扣上“國家秘密”的帽子,那么,還有什么其他經濟犯罪行為不能扣上“國家秘密”?
包括郭建新律師在內想知道釋永信信息的人都是這個國家的一員,也是國家的主人。
“國家秘密”對郭建新律師這樣的國家主人應盡可能的少。
如果少林寺的財務報告也能夠成為了”國家秘密“,那么這樣的”國家秘密“就很可能成為宗教腐敗分子的擋箭牌。(文玉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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