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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20日,網紅法官爺爺弗蘭克·卡普里奧(Frank Caprio)法官在家中辭世,享年88歲。
我看到許多人的朋友圈都在哀悼他,這里面有我們法律人,更多還是普通人。
幾乎所有人都沒有接觸過這位法官爺爺,那為什么我們懷念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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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沒有什么鴻篇巨制青史留名。
這不由讓我們想起本杰明·內森·卡多佐,1870年出生,1938年去世,他是美國歷史上最有影響力的法律家和法學理論家之一。23年律師生涯、18年紐約上訴法院法官和6年聯邦最高法院法官經歷,造就了卡多佐不平凡的一生。尤其在擔任法官期間,卡多佐因其出色的表現,被譽為是20世紀最為杰出的法官之一,并與霍姆斯、漢德等著名法官一起,被稱為是美國歷史上五位最偉大的司法者之一。
卡多佐為法律而生,法律也使他成名。他成名既靠他富有影響力的司法意見書,又靠其演講與著作。作為一名法律實用主義者,卡多佐的法律思想閃爍著實用主義的光芒;作為一名司法工作者,卡多佐以出色的司法意見書贏得了同行的尊重、公眾的尊敬。值得一提的是,卡多佐的成就與名望使他成了衡量其他法官的標準,人們通常把法官或被提名出任法官的人不合格說成“不及卡多佐”。無論是在法律界還是在公眾眼里,卡多佐無疑是杰出法官的典范。卡多佐的主要著作有:《司法過程的性質》《法律與文學》《法律的生長》《法律科學的悖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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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沒有留下彪炳史冊的經典案例。
1803年馬伯里訴麥迪遜案(Marbury V. Madison)是當時美國統(tǒng)治階級內部兩大黨派矛盾斗爭的產物。
最高法院首席法官馬歇爾在他起草的全體最高法院法官一致同意的判決書中,先是承認馬伯里被任命為法官是合法的,是有權得到委任狀的,而總統(tǒng)和國務卿不予頒發(fā)是沒有理由的,馬伯里的正當權利由此而遭到侵犯,是有權得到補償的;但是,他卻又說,最高法院不能頒發(fā)這樣的執(zhí)行命令,因為它超出了《憲法》第3條關于最高法院管轄權的規(guī)定。根據《憲法》第3條規(guī)定,最高法院除對極少數案件有第一審管轄權外,只能審理上訴案件,責成最高法院對公職人員頒發(fā)執(zhí)行命令的1789年《司法條例》第13條規(guī)定是同憲法相違背的。最后,他就聯邦國會立法權的界線、憲法的最高法律地位、法院何以有審查法律的權力等問題作了長篇的論證,明確宣布“違憲的法律不是法律”、“闡明法律的意義是法院的職權”,由此開創(chuàng)了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審查國會法律的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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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也不是什么大法官,他只是一名治安法官。
1985年起,他成為普羅維登斯市地方法院首席法官,一干就是38年,直至2023年退休。他主持過無數看似平凡的小案子(停車罰單、超速違章),但總能“在冰冷中注入溫度”。
一位父親帶著小兒子來法庭,為一張超速罰單辯解。Caprio問小男孩:“你覺得爸爸該罰嗎?”小男孩猶豫了一下說:“爸爸開快了,但他是要送我上學。”Caprio笑著判罰一半,還叮囑父親:“下次早點出門,你孩子在替你求情呢?!边@樣“以幽默和溫情代替冷冰冰”的判決,成了他庭審里常見的場景。
一位九十六歲的父親因超速來到法庭,他解釋說當時正急著帶患病的兒子去看醫(yī)生。Caprio了解情況后作出體恤性的處理,這段視頻被全球廣泛轉發(fā)。
他會邀請孩子上前當“小法官”,讓他們參與決定母親或家人的罰款去留,在真實法庭里完成一堂生動的公民課。
在他的法庭里,法律從不冰冷,而是透出人性的光芒。他傾聽當事人的故事,體諒他們的處境,用寬容和幽默化解尷尬,用善意和理性平衡法律的威嚴與人情的溫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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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這個世界上,法律往往被視為冰冷的制度,但卡普里奧法官證明了另一種可能:法官不是冷酷的審判機器,而是有血有肉、有情感、有良知的人。他的微笑、他的語氣、他一句句輕柔卻堅定的話語,讓我們看到司法的另一種風景。
他用行動告訴我們:“善意,是法律最美的注解?!?/p>
我們不禁要問,中國多少年后會出現這樣的法官?
2025年8月21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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