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提問
您好律師,我與男方雖未正式登記結婚,但已共同生活并育有一子。作為女方,若現階段面臨分手,能否爭取孩子的撫養(yǎng)權?孩子成長過程中,男方幾乎未盡撫養(yǎng)責任。若向法院提起訴訟,缺少結婚證是否可行?
也迪律師解答
由于您與男方未正式登記結婚,法律上您們的關系被視為同居,因此您目前的情況并非離婚,提起訴訟時無需結婚證。
一般情況下,當事人單純提起訴訟僅請求解除同居關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這是因為同居關系在法律層面缺乏如同婚姻關系那樣的法定保障和規(guī)范,其建立與解除更多地依賴于當事人的自主意愿,法律不應過多干涉當事人在這方面的自由選擇。
然而,存在兩種特殊的受理情形:其一、若當事人請求解除的同居關系屬于 “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 的情形,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其二,當事人因同居期間財產分割或者子女撫養(yǎng)糾紛提起訴訟時,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同居期間,雙方在財產方面可能存在共同購置、共同經營等情況,財產的歸屬和分割往往容易引發(fā)爭議;而在子女撫養(yǎng)問題上,非婚生子女的權益保障至關重要,他們依法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
根據司法實踐,孩子年齡越小,法院越傾向于將撫養(yǎng)權判給母親。您提到男方幾乎未參與撫養(yǎng),這對您爭取撫養(yǎng)權是有利的。通常情況下,不滿兩歲的孩子原則上由母親撫養(yǎng)。超過兩歲的孩子,若父母對撫養(yǎng)權有爭議,法院將根據雙方情況,以最有利于孩子的方式作出判決。孩子滿八歲后,法院會考慮孩子的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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