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溫州市人文高級中學部分家長擅自組織周末復課請愿及不合理要求的匿名舉報信
尊敬的市教育局領導:
您好!我是溫州市人文高級中學高二年級的一名學生,現(xiàn)就我校部分家長(疑似家委會成員)擅自發(fā)布公告、組織不合理活動,影響學生正常學習與休息的問題進行匿名舉報。同時懇請貴方嚴格保護我的個人信息,切勿向學校、涉事家長或其他無關人員泄露;若因貴方工作疏忽或人為原因導致我的個人信息泄露,我將依法采取必要的法律手段維護自身合法權益,避免遭受不必要的干擾與壓力,具體情況如下:
一、舉報事項及不合理之處
1. 違背“雙休政策”,強制要求周末復課,加重學生學業(yè)負擔
我從班級消息中得知,部分家長發(fā)布公告,提出“全校家長及學生聯(lián)名要求學校周末復課”,還強調“原則:全班參加”“周末必須上課”,甚至說“若學校不開課則租場地上課(費用1000元/天)”。周末本是我們調整身心、查漏補缺或參與興趣活動的時間,強制復課會讓我們連續(xù)一周無休息時間,不僅加重學業(yè)壓力,還可能導致精力透支,影響工作日的學習效率,嚴重違背國家“雙休政策”中保障學生休息權利的要求,不符合素質教育倡導的“全面發(fā)展”理念。
2. 以“聯(lián)名請愿”為名施壓,剝奪學生自主選擇權與監(jiān)督權
公告里一邊要求“全班參加”請愿簽字,還規(guī)定“31日需到學校找家委確認”,另一邊卻聲稱“孩子愿意參加就不能舉報”。這根本不是“自愿”——如果真的尊重我們的意愿,就不會設置“全班參加”的強制要求;現(xiàn)在用“集體參與”的名義施壓,還試圖限制我們舉報的權利,讓我們只能被動服從,完全剝奪了學生的自主選擇與監(jiān)督權利,也違背了家校溝通中“尊重學生意愿”的基本前提。
3. 電子學生證辦理隱含不合理引導,增加學生與家庭負擔
公告提到“高二段自愿辦理電子學生證”,但同時說“手機不允許帶到學校,班主任不負責保管”“寢室電話80元/年,電子學生證18元/月(簽約2年)”,還說“整個寢室選電子學生證可取消寢室電話”“今后周末接送不能進校”。這讓我們和家長很困惑:手機不讓帶、班主任不保管,寢室電話又可能因選電子學生證被取消,相當于變相引導我們必須辦理;而且“簽約2年”的長期綁定、每月18元的費用,事先沒和我們學生及家長充分商量,不僅增加家庭經濟負擔,還讓我們失去了選擇更便捷溝通方式的權利。
二、訴求
1. 懇請教育局立即介入調查,制止部分家長擅自組織的“周末復課請愿”活動,要求學校嚴格執(zhí)行“雙休政策”,保障我們周末正常休息的權利,不得變相或強制組織周末補課。
2. 督促學校規(guī)范家委會運作,明確家委會不能以“聯(lián)名”“全班參與”等名義向學生施壓,尊重我們的自主意愿,恢復學生的舉報監(jiān)督權利。
3. 要求學校重新梳理電子學生證辦理事宜,以“完全自愿、透明公開”為原則,清晰說明費用、期限及附加條件,取消不合理引導和綁定要求,讓我們和家長能自主選擇是否辦理。
4. 再次鄭重強調,懇請貴方嚴格遵守《個人信息保護法》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對我的匿名舉報身份及個人信息嚴格保密,不泄露給任何第三方;若出現(xiàn)信息泄露,我將保留追究相關責任的權利,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身權益。
我已保留相關公告截圖等證據,若需進一步核實,可通過學校官方渠道向高二段(或對應年級)學生了解情況。懇請教育局盡快處理,維護我們學生的合法權益與正常的校園學習秩序,感謝您的關注與幫助!
匿名舉報人(溫州人文高級中學高二學生)
來源 甌越好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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