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是覺悟之人,我們學(xué)佛也就是學(xué)習(xí)、契證佛陀的智慧,那么佛教所說的智慧究竟包含哪些?同我們一般所說的聰明機巧和博聞強記有何不同呢?
《大智度論》將智慧歸納為一切智、道種智、一切種智。了解了這三智的含義,便能略窺佛的智慧境界了。
一切智
——知法總相
佛典上的“法”是一切事事物物的代名詞,任何事物皆可稱為法。論上釋“法”為“任持自性,軌生物解”,意思是說能保持自己的特性,使人了解認識此法即此法,彼法即彼法。這就涵蓋了所有心理的、物理的、有形的、無形的、抽象的、具體的??任何一事一物,皆可稱之為“法”。總相就是概括性的總貌、共通性的總則,與“別相”(個別的狀況或微細的細則)一詞相對。
所謂知法總相,就是了知一切諸法的共同總則。宇宙萬法雖有千差萬別,但卻有一共同的總則——一切諸法,因緣所生,空無實體。因指作為萬法生起的主要條件,緣指次要條件;宇宙中每一法皆為多種條件因素和合而產(chǎn)生的“和合相”,隨其構(gòu)成因緣之變動而變動,暫時而不永久;因緣散離時,則消滅而不存在。所謂“因緣生,因緣滅”,只是依他因緣而暫現(xiàn),并無獨立不變之自體,“和合相”也只是一個變遷無常、空無實體的假相。世間大小事物,乃至人身、宇宙,莫不皆然。能明白一切諸法“因緣所生,空無實體”這一總相的智慧,便稱為一切智。
道種智
——知法別相
道種智則是“知法別相”,也就是了知“一切諸法因緣所生,唯識所現(xiàn),十界差別”。每一法既是因緣所生,則其構(gòu)成因緣、現(xiàn)在狀況如何?不同時空的變化又將如何?整個來龍去脈,都是法之“別相”。
這里說的“萬法唯識現(xiàn)”,是說宇宙萬法皆眾生心識所變現(xiàn)、所顯現(xiàn),離識別無一法存在。既然法皆識現(xiàn),所以境隨識變,一切外境隨著有情眾生心識不同而不同。 佛典上將有情歸納為十類,稱為“十界”(四圣六凡),包含天、人、阿修羅、畜生、餓鬼、地獄等六道凡夫眾生與阿羅漢、辟支佛、菩薩、佛等四種出世圣人。此十界有情心識層次不同,故其所現(xiàn)外境亦迥異;如人見到的江水,魚見為煙霧空氣、依為窟宅,鬼獄見為猛火糞穢,天見為琉璃寶地等。所以宇宙諸法、森羅萬象,并非只有人類所見之一種式樣,而是隨著十界有情而現(xiàn)多式多樣,故每一法皆有十界之差別,這就叫做法的“別相”。
綜合以上兩種(唯識所現(xiàn)、十界差別),知法別相就是了知境隨識變,十界差別;且于差別萬法,一一知其因緣果報、來龍去脈,這就稱為道種智。
一切種智
——通達總別
一切智知法總相,道種智知法別相,一切種智則是能夠通達諸法總相與別相的“知法實相”,也就是了知萬法之究竟實相、本來面目,所謂“徹法源底”,透徹萬法之根源本體,這樣的智慧才是達到了佛教智慧的極點。
萬法皆是有情之心識所變現(xiàn),而識則根源于性,乃有情之佛性隨緣所成,故萬法之究竟根源本體就是佛性(亦稱法性)。眾生本具的佛性隨迷緣而成識,更進一步地生起妄動、妄念、妄分別,故妄現(xiàn)能所、色心、自他、大小、美丑、善惡等種種對待差別,乃至宇宙萬象森然羅列了,這都是眾生無明大夢的夢境。若能轉(zhuǎn)識成智,則不妄動分別,既無差別對待,也就沒有界限、范圍,而每一法也都無始終、無邊際,就是我們常說的“橫遍十方,豎窮三際”。法法都是橫遍豎窮、重重?zé)o盡,同時也是平等一如、絕待圓融的,這就是宇宙萬法的“實相”。
概括來說,宇宙萬法既是因緣所生,唯識所現(xiàn),故法無自體,即以心性為體;而心性是橫遍豎窮的,所以每一法也就橫遍豎窮(法界)。例如一個杯子,乃是因緣和合、唯識所現(xiàn)之一法,所以杯子本無自體,其體即是法性,因此杯子即法界(橫遍豎窮),這就是杯子的實相。能夠證悟?qū)嵪啾倔w,即得名為一切種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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