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圓方的第1231篇原創(chuà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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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大連工業(yè)大學學生工作部(處)網站,近日發(fā)布“關于擬給予李某某(原文未打碼)同學開除學籍處分的公告”
內容如下:
李某某同學:
鑒于你2024年12月16日的不當行為,造成了惡劣的負面影響。
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guī)定》第三十條第六款及《大連工業(yè)大學學生違紀處分規(guī)定》第十九條第六款,擬給予開除學籍處分。
學校于2025年4月15日至2025年4月24日已通過直接送達、郵寄送達、留置送達等方式向你送達《大連工業(yè)大學學生違紀擬處分告知書》。為充分維護各方權利,現(xiàn)開展公告送達。
自本公告發(fā)出之日起經過60日即視為送達。如有異議,請在9月7日前,以書面形式或口頭形式進行陳述或申辯。
特此公告。
02
看完公告,可以看出,“大連工業(yè)大學”之所以決定“開除學籍”,是因為李某某的“不當行為”造成“惡劣負面影響”。
那么李某某到底做出了什么樣的“不當行為”了呢?
2024年12月,CS2上海世界錦標賽期間,該學生其赴上海私會烏克蘭已婚退役游戲選手Zeus,Zeus隨后在自己的粉絲群曝光與該中國女生發(fā)生不正當關系的視頻與照片,并伴有一系列詆毀污蔑該學生的話語,輿論嘩然。
而根據《大連工業(yè)大學學生違紀處分規(guī)定》,其中第三章違紀處分分則,的確有一個規(guī)定和這方面有關:
其中第十九條是,與外國人不正當交往,有損國格、校譽的,視情節(jié)給予記過及以上處分。
那么,李某某同學的行為,是否應該被“開除學籍”呢?
03
首先,是這個所謂的“處分依據”。
這個“與外國人不正當交往”本身就很奇怪,難道只有與外國人不正當交往才有問題?與本國人不正常交往就沒有問題?
而且何為“不正當交往”?何謂“有損國格”?條款既未界定具體行為邊界,也未說明損害認定標準,淪為校方主觀裁量的“口袋罪”。
其次,是學校權力的邊界和定義。
對于個人生活問題,只要不是涉及到違法犯罪的,學校是否有足夠的權力去干涉?
而將私密關系自動等同于“損害國格”,隱含“中國女性與外籍人士交往即辱國”的腐朽邏輯。這種將個人行為與民族尊嚴強行綁定的思維,才是一種心態(tài)上是對國格的矮化。
最后,是學校的站位。
真正傳播隱私視頻、是外籍選手,而在整個事件當中,侮辱中國女性的外籍選手Zeus未受任何追責。
或許有人會說,學校沒有權利去追責非本校的學生,何況還是個外國人。但是即便學校沒有處分能力,是否也應該譴責一下?
而不譴責,不批評的同時,還對于本國本校學生進行頂格處罰。這種“懲內媚外”的雙標,或許才是對國家尊嚴的褻瀆。
04
至于這個公告,在以“維護聲譽”之名行網絡公審之實,圓方就不想吐槽了。
司法機關對犯罪嫌疑人尚且保護隱私,而校方在公告中直接公開李某某全名。這種踐踏人格尊嚴的做法,或許才是對校譽最徹底的玷污。
對一名未違法僅涉私德問題的學生,校方本可采取批評教育、心理疏導等矯正手段,卻直接選擇“社會性死刑”,徹底背叛教育者天職。
而當一所高校將女性身體作為“國家形象”的祭品,當它以程序暴力掩蓋管理無能,當它對外籍侵權者裝聾作啞卻對本國學生趕盡殺絕時——所謂“開除學籍以正視聽”,不過是權力任性的遮羞布。
真正玷污大連工業(yè)大學聲譽的,或許不是一名學生的私人選擇,而是這份踐踏程序正義、背叛教育倫理的處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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