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輛掛著黑N牌照的法院車,停在內蒙古大草原上,旁邊還有個男的舉著相機給姑娘拍照。就這么個畫面,評論區(qū)直接炸了——“法院車跑草原干啥?”“這怕不是公車私用吧?”
先不說別的,黑N是黑龍江黑河的牌照,黑河到內蒙古草原,距離可不近。網友們疑惑也正常,畢竟公車是用來辦公事的,突然出現在景區(qū)似的地方,誰看了不得多問一句?
一、法院連夜回應:真是執(zhí)行任務,拍照是順手幫忙
這事兒發(fā)酵得挺快,第二天一早黑河中院就出來澄清了,把來龍去脈說清楚了:當時干警是去內蒙古海拉爾執(zhí)行公務(具體任務沒細說,但能確定是正經工作),回來的時候趕上國道施工,沒法走正常路,只能繞土路。開到草原附近時,正好到了休息時間,就臨時停了車。
至于拍照那事兒,更簡單了:舉相機的是法院工作人員,被拍的是路上遇到的游客。游客想拍張草原紀念照,可能不太會用自己的相機,干警就順手幫了個忙,按了幾下快門。全程相機都是游客自己的,沒花公家一分錢,也沒耽誤工作。
而且這事兒不是法院自己說了算,當地紀委接到線索后,直接讓法院核查了。干警的執(zhí)行記錄、行車路線(因為施工繞路的證據也有)、停車休息的時間,都查了個遍,最后證實確實是合規(guī)執(zhí)行任務,沒毛病。
二、法律層面分析:公車這么用,到底合不合規(guī)?
很多網友最關心的是:法院車停在草原邊,幫游客拍照,算不算違規(guī)?這里得從法律和規(guī)定上掰扯清楚:
首先,判斷“公車私用”的核心,是看車輛使用是否和公務相關。根據《黨政機關公務用車管理辦法》,公車只能用于執(zhí)行公務,比如執(zhí)法、調研、搶險這些。這次干警是在執(zhí)行任務往返途中,因為客觀原因(國道施工)繞路,中途正常休息,停車本身是合理的,不屬于“私用”范疇。
其次,幫忙拍照是個人臨時互助行為,既沒占用公務時間(是休息時段),也沒使用公家財物(相機是游客的),更沒借公務之便謀私利。從法律和紀律層面看,這種順手幫忙的事,不違反任何規(guī)定。
不過有個細節(jié)得注意:雖然這次沒問題,但公車在非公務區(qū)域(比如景區(qū)周邊)停留,確實容易引發(fā)誤會。這不是說規(guī)定不允許,而是從“避免爭議”的角度,以后工作人員或許可以更注意——比如盡量把車停在離景區(qū)、景點遠一點的地方休息,減少不必要的猜測。
另外,紀委的快速介入也很關鍵。按照《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監(jiān)督執(zhí)紀工作規(guī)則》,紀委接到群眾反映的線索后,需要及時核查處置。這次24小時內就推動法院核實,還公開了結果,這既符合規(guī)定,也讓回應更有公信力,比那些拖個三四天沒動靜的單位強多了。
三、網友吵翻了:有人點贊有人提建議,這些聲音值得聽
這事的評論區(qū)特別熱鬧,網友們的觀點特別真實,有夸的也有提建議的:
點贊派:“干警執(zhí)行任務還幫游客拍照,服務意識可以!而且紀委效率真高,24小時就查完了,比有些單位強太多,必須點贊!”
建議派:“雖然沒問題,但公車停草原邊太扎眼了,下次繞遠點停車多好?還有,行車記錄儀有軌跡吧?公開一下路線圖,能更打消疑慮! 還有人說:“男女單獨拍照容易讓人誤會,以后能不能帶執(zhí)法記錄儀?既保護游客隱私,也能避嫌!
吐槽派:“評論區(qū)腦洞太大了,有人說‘法院車配的相機挺專業(yè)’,還有人猜‘那女的是法官家屬’,比電視劇還能編!” 也有網友調侃拍視頻的人:“下次帶個變焦鏡頭,看清車里有沒有執(zhí)行卷宗,素材更‘硬核’點!”
其實網友的討論,本質上是對“公車規(guī)范使用”的關注——大家不是不讓公車用,是怕公車被私用、被濫用。這種監(jiān)督意識是好事,但也得提醒一句:監(jiān)督要理性,不能看個片段就下結論。就像這次,要是沒法院和紀委的核實,光看那個視頻,確實容易想歪,但了解全貌后才知道,就是個普通的互助小事。
最后也想跟大家聊聊:要是當時干警沒幫忙拍照,只是安靜休息,這誤會還會有嗎?公車執(zhí)行任務時,該不該完全避開景區(qū)路線?你平時見過讓人誤會的公車場景嗎?或者遇到過執(zhí)法人員順手幫忙的事?歡迎在評論區(qū)說說你的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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