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的提出」
公司不給自己安排工作,該如何應(yīng)對?
「法律解答」
出現(xiàn)這種情況許多勞動者想通過記錄工作的方式去證明自己每天在做些什么。可問題來了,自己寫的工作記錄,與公司自己作出的通知單,都是單方證據(jù),另一方均可以否認,到了勞動仲裁效力如何這是不言自明的。因此,單就工作記錄而言作用有限。故而,遇到這種情況勞動者要搞清楚自己要什么。
第一,工作的根本是出賣時間,用時間換金錢。
體力和智力是出賣時間的方式方法,時間才是根本。這就是比爾蓋茨所說的路上哪怕有一百元我都懶得去撿的原因之一。在富人的眼里錢可以用來購買其他人的時間,相反的窮人則認為自己可以用時間省下錢。了解了這個我們就能明白,只要自己到崗了上班了,公司不安排自己工作,工資照拿社保正常繳,這就是公司白送錢。對于自己閑下來的時間可以干什么,只要在不違反公司規(guī)章制度的情況下,自行安排提升工作技能并沒有什么不妥的地方。
第二,自己的工資構(gòu)成如何。
明白了第一層邏輯之后就要搞清楚,公司不給自己安排工作收入會不會受很大的影響,即工資是只要自己上班就能拿全還是需要通過多勞多得的方式才能拿到。說得通俗點,工資構(gòu)成只有“基本工資”,還是“基本工資+提成”。倘若是后者,那么勞動者就要評估自己是要爭取公司配合,還是準(zhǔn)備換工作或提起勞動仲裁。
第三,是否完成工作誰說了算。
入職后公司有必要提供資源為勞動者提供勞動創(chuàng)造條件,這就是法律規(guī)定的勞動條件。說得抽象點,用人單位需要提供生產(chǎn)資料,勞動力必須要與生產(chǎn)資料相結(jié)合才能創(chuàng)造價值。說得通俗點,沒有油鹽醬醋,大廚拿到一條魚也只能干瞪眼。因此,勞動者害怕公司指責(zé)沒有工作或沒有完成工作而拒絕、克扣發(fā)放工資報酬,勞動者則需要向公司正式提出請求提供勞動條件的通知,即書面撰寫《請求公司提供勞動條件的通知》并留痕,為被迫解除勞動合同提出勞動仲裁做準(zhǔn)備。
特別聲明:以上內(nèi)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nèi))為自媒體平臺“網(wǎng)易號”用戶上傳并發(fā)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wù)。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