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暴雨中,有人在海韻城門口等車,風太大把傘吹翻,手上戴的40萬卡地亞滿天星手鐲直接掉地上了。結果監(jiān)控拍著了:一個小孩先撿起來遞給媽媽,媽媽看了一眼,居然直接塞包里帶!走!了!失主報警后,這事兒在網上吵翻了天。有人說“媽媽太貪了,40萬的東西也敢拿”,有人問“撿到東西不還而已,真會犯法嗎?”還有人擔心“會不會連累孩子?”今天咱們就來看看這起案件!
一、暴雨里的40萬手鐲,怎么丟的?怎么被撿的?
2025年8月14號,珠海下了場大暴雨。失主(咱們暫且叫她李女士)在海韻城門口等車,手里撐著傘,手腕上戴的是卡地亞滿天星手鐲——這種手鐲專柜價基本在40萬左右,就算二手的也得幾十萬。
突然一陣大風刮過來,直接把李女士的傘吹翻了。她手忙腳亂去扶傘,沒注意手腕上的手鐲“啪嗒”一聲掉在地上,當時雨太大,她自己也沒察覺,等車來了上車走了,才發(fā)現手鐲沒了。
等李女士回頭找的時候,手鐲早就沒影了,她趕緊報警。警方調取了海韻城門口的監(jiān)控,畫面雖然因為暴雨有點模糊,但能清楚看到:李女士走后沒多久,一個大概五六歲的小孩路過,看到地上的手鐲,彎腰撿了起來,然后跑去找旁邊的媽媽。
重點來了!媽媽接過手鐲后,先是左右看了看,好像在確認有沒有人注意到,接著沒絲毫猶豫,直接把手鐲塞進了自己的手提包里,然后拉著孩子就走了。全程沒停留,也沒找工作人員,更沒想著等失主回來。
現在的情況是:警方還在根據監(jiān)控排查撿拾者的身份,李女士也在社交平臺發(fā)了消息,希望對方能主動歸還,說“只要還回來,不追究任何責任”,可到目前為止,還沒等到回應。
二、法律上咋算?“撿東西不還”不是小事,民事+刑事兩重責任!
很多人覺得“不就是撿了個東西嗎?我又沒偷沒搶,還不還看我心情”,但在法律眼里,“撿東西不還”可能從“小事”變成“大事”,甚至要坐牢。這里我分民事和刑事兩方面,用大白話給大家講清楚。
1. 先看民事責任:不管值多少錢,“必須還”是底線!
《民法典》第314條寫得明明白白:拾得遺失物,應當返還權利人。拾得人應當及時通知權利人領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關部門。
如果不還會咋樣?
失主可以去法院起訴你,要求你返還手鐲;要是你把手鐲弄丟了、弄壞了,或者偷偷賣了,那不好意思,你得全額賠償!比如這40萬的手鐲,要是被媽媽弄丟了,她就得賠李女士40萬;要是她賣了20萬,除了要把20萬還給李女士,還得補剩下的20萬差額。
這里要劃個重點:“撿東西”不代表“東西就是你的”。很多人有個誤區(qū),覺得“誰撿到就是誰的”,這在法律上根本不成立。哪怕是別人丟在路邊的一張紙,只要能找到失主,你就沒有占有權。
2. 再看刑事責任:40萬已經夠“數額巨大”,可能構成“侵占罪”,最高判5年!
如果說民事責任是“賠錢、還東西”,那刑事責任就是“坐牢”了,這可不是鬧著玩的。咱們看《刑法》的規(guī)定,《刑法》第270條是關于“侵占罪”的:
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將他人的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規(guī)定處罰。
這里面有幾個關鍵信息,咱們拆解一下:
啥是“遺忘物”?李女士掉在地上的手鐲,就是“遺忘物”——她不是故意扔的,是不小心丟的。
啥是“數額較大”“數額巨大”?各地標準有點不一樣,但基本是“數額較大”指1萬元以上,“數額巨大”指10萬元以上(有些地方是5萬元以上)。這手鐲40萬,妥妥的“數額巨大”。
啥是“拒不交出”?如果警方找到這位媽媽,或者李女士跟她要,她還是不還,就屬于“拒不交出”。
結合到這個案子:這位媽媽撿了40萬的手鐲,沒還也沒交公,要是最后被找到還拒不歸還,就符合“侵占罪”的構成條件,最高可能判5年有期徒刑,還得交罰金。
有人可能會問:“那她現在主動還回去,還會有事嗎?”這里要告訴大家:如果在被起訴或者被警方立案前,主動把手鐲還給李女士,一般就不會追究刑事責任了。畢竟法律的目的是“追回失物、懲罰惡意占有”,不是非要把人送進監(jiān)獄。
三、網友吵翻了!3派觀點都挺有代表性,你站哪邊?
第一派:“媽媽太貪了!40萬的東西也敢拿,這跟偷有啥區(qū)別?必須嚴懲!”
持這種觀點的網友,覺得這位媽媽就是“明知是別人的東西,還故意占為己有”,屬于“惡意占有”。
第二派:“會不會是媽媽當時沒看清?或者以為是不值錢的玩具?別一上來就罵”
這派網友相對理性,覺得可能有“誤會”。有人說:“當時下著暴雨,監(jiān)控又模糊,會不會媽媽沒看清是40萬的手鐲,以為是孩子撿了個玩具手鏈?要是知道這么貴,她可能也不敢拿?!?/p>
第三派:“最可憐的是孩子!媽媽這么做,會不會影響孩子?”
很多網友擔心孩子的教育問題。有網友說:“孩子看著才幾歲,正是學規(guī)矩的時候,媽媽這么做,孩子會覺得‘撿了東西可以自己留著’,以后價值觀會受影響,這比坐牢還可怕?!?/p>
其實這三派的觀點都有道理,但咱們得客觀看:
不管媽媽是不是“沒看清”,撿了貴重物品不還,本身就是違法的,這是事實;
要是真的“沒看清”,現在看到新聞或者被找到,趕緊還回去,就能減少損失;
至于孩子,確實要提醒家長:你的一言一行都會影響孩子,別因為自己的一時貪念,給孩子做了壞榜樣。
最后想問大家:如果是你撿到這40萬的手鐲,你會怎么做?你覺得這位媽媽現在主動還回去,還來得及嗎?歡迎在評論區(qū)聊聊,也別忘了把這篇文章轉給身邊的朋友,讓更多人知道“撿東西不還”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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