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37至1838年,林則徐擔任湖廣總督期間,頒布《禁煙章程》、設(shè)立戒煙局,并對查獲的鴉片、煙具在校場(現(xiàn)武昌閱馬場)進行銷毀,因禁煙成效明顯,清政府委任其為欽差大臣南下廣東查禁鴉片,并于1839年主持“虎門銷煙”。為弘揚禁毒先驅(qū)林則徐的愛國主義精神,培育傳播新時代禁毒文化,深入挖掘林則徐在武漢的禁煙歷史,在林則徐誕辰240周年(8月30日)之際,湖北省武漢市擬規(guī)劃開辦林則徐湖廣禁煙展,現(xiàn)面向全社會公開征集林則徐任湖廣總督期間開展禁煙運動的相關(guān)文物藏品和歷史資料。特公告如下:
01
|征集時間
即日起至2025年10月30日
02
|征集范圍
1、林則徐在湖廣期間的手稿、信札、題詞等資料(原件或復(fù)印件);
2、與林則徐任湖廣總督開展禁煙運動相關(guān)的歷史照片、書畫作品;
3、能夠反映林則徐在湖廣期間工作生活的歷史實物。
03
|征集方式
根據(jù)文物資料持有者意向,采用捐贈、代管、借展、復(fù)制等途徑進行征集。鼓勵無償捐贈,入選展出的文物資料將頒發(fā)捐贈證書,并在展陳中注明來源。對不便捐贈的珍貴文物資料,可協(xié)商代管、短期借展或復(fù)制,確保文物資料安全。同時,歡迎提供相關(guān)文物資料線索。
04
|征集要求
文物資料需真實可靠,無任何偽造、變造行為,提供者需對物品的來源、年代、歷史背景等信息進行說明,確保文物資料的合法性和真實性。
05
|聯(lián)系方式
聯(lián)系人:李丞
咨詢電話:18302793086
地址:武漢市江岸區(qū)二曜路6號(武漢市禁毒委員會辦公室)
【來源:武漢禁毒】
國家禁毒委員會辦公室提醒您:
珍愛生命 遠離毒品
特別聲明:以上內(nèi)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nèi))為自媒體平臺“網(wǎng)易號”用戶上傳并發(fā)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wù)。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