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同志,我們能拿到全部的錢款離不開你們的辛勤付出,感謝你們!”
近日,江海區(qū)某公司負責人將一面印著“護航企業(yè)顯擔當,執(zhí)法如山揚正氣”的錦旗送到了江門市公安局江海分局經濟犯罪偵查大隊民警手中,感謝江海公安為企業(yè)成功挽回損失4.3萬元。
2023年11月,江海公安接到江海區(qū)外海街道某公司的報案,稱公司員工林某利用職務便利侵占了公司的錢款。民警接報后迅速展開調查。
經調查,嫌疑人林某從2022年3月起利用職務便利收取客戶業(yè)務費后截留大部分資金用于個人消費,為掩蓋事實,私自修改票據的金額交給客戶,涉案金額4.3萬元。2025年2月21日民警將林某抓獲。林某如實交代了犯罪事實。
2025年3月28日,民警將犯罪嫌疑人林某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同時依法責令嫌疑人退賠侵占錢款。但林某態(tài)度消極,以錢款已經用完、經濟困難為借口;甚至表示其現在身無分文,寧愿坐牢,拒絕退賠任何款項。針對此情況,民警一邊向林某釋法說理,告知其通過犯罪行為所侵占的財物必須全部退賠,如果有能力退賠卻拒不執(zhí)行的,可能面臨更重的處罰,爭取其主動退贓;一邊對嫌疑人的經濟狀況進行詳細分析,全面核查其名下資產情況,經過堅持不懈的努力、細致的工作,2025年7月初發(fā)現林某將贓款用于購買股票等理財產品,名下持有30余萬元的有價證券。
在掌握關鍵證據后,民警對林某再次進行釋法教育,但林某依舊心存僥幸,一直拖延不肯退賠,對此民警對其相應的證券賬戶依法進行凍結。
林某得知自己的賬戶被凍結后,主動聯系被害公司協(xié)商退賠事宜。8月5日,林某終于將侵占的4.3萬全數退賠公司。
來源:江海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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