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溫州有個7歲小男孩叫曾虹博,在補習班不小心從樓上掉下去死了,這事一下子引起好多人關(guān)注,警察對孩子家里人告那個涉事的老師曹某,說他犯了過失讓人死亡還有教育設施出大事的罪,給出不立案的決定,原因就是說“沒犯罪的事”和“這不算教育機構(gòu)”,這個結(jié)果能看出現(xiàn)在管補習班這些事有不清楚的地方,還有法律怎么用也有爭議,更把安全責任落實不好的大問題暴露出來了。
責任扯皮這塊:看孩子沒看好,安全也有漏洞,調(diào)查發(fā)現(xiàn)出事的時候補習班把6個學生分成兩撥,曾虹博待的那個小房間根本沒人看著,窗戶還沒裝防護欄,曹某作為辦補習班的人,既沒好好看著孩子,也沒做些基本的安全保護措施,他這么做和孩子出這事有直接關(guān)系,就算不把他那當“教育機構(gòu)”,也不能就不管這個地方對小孩安全保障的基本責任,法律不能因為沒證就不管責任了,安全責任也不能因為身份說不清楚就沒有了。
管起來難的地方:“雙減”政策下那些不清楚的地方,教育局說曹某是“沒證偷偷補課”,可是現(xiàn)在的法律規(guī)定,對居民樓里小的補習班怎么管是個空白,這種“黑補習班”不在審批的系統(tǒng)里,卻干著教學的事兒,沒人管不僅讓安全風險越來越大,還讓孩子家里人想維權(quán)都難,法律規(guī)定和實際情況對不上,怎么補上這個漏洞,保證學生安全,成了著急要解決的大難題。
要求重新審查這塊:要真相,也要讓制度更好,孩子家里人申請重新審查,不光是想讓這個案子處理得公平,更是想從制度方面好好反思反思,不管最后結(jié)果咋樣,這個事都應該是讓監(jiān)管變得更好的機會:得把居民樓里補習地方的安全標準說清楚,建立好幾個部門一起排查的辦法,對那些非法的補習班,又要打擊不讓他們違規(guī),又要引導他們變成正規(guī)的,同時還得讓家長更知道有什么風險。
大家得想想的事:安全可不能馬虎,這個悲劇告訴我們,教育的地方安全可不是小事,不管是正規(guī)的機構(gòu),還是“黑補習班”,都得按基本的安全要求來,家長選補習班的時候,一定要看看地方安不安全;管這事的部門得對安全隱患一點都不能忍,不能等出了事再想辦法。
孩子的命就一次,只有靠制度把安全防線弄結(jié)實,用責任把沒人管的地方補上,才能不讓這樣的悲劇再發(fā)生,希望曾虹博的離開,能像個警鐘一樣,讓社會變得更好,讓每個孩子都能在安全的地方長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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