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必要先解釋一下:
之所以說“投訴魯迅事小”并不是說這件事本身很小,也不是說魯迅先生不值得尊重。而是這件事有基本的價值分析,公眾和官方都有幾乎一邊倒的態(tài)度。
無需跟這位投訴者較真,不必上綱上線,不必為此焦慮和糾結(jié)。事情有明確的結(jié)果,所以顯得事小。
簡單復(fù)盤:最近,紹興魯迅紀念館的“魯迅夾煙”墻畫被一位女士投訴,對方要求換成右手握拳的畫面。
這事兒很無語,當下,投訴權(quán)被濫用,無事生非成了家常便飯,令人無奈。
不過,投訴魯迅的事兒,大伙兒一眼就能看出問題,紹興官方也及時回應(yīng)。
魯迅抽煙,是板上釘釘?shù)氖聦崱K淖髌防飳戇^抽煙,友人回憶里提過抽煙,連照片都有抽煙的姿勢。紀念館的墻畫不過是藝術(shù)再現(xiàn),怎么就成了“誤導(dǎo)青少年”的罪魁禍首?
更可笑的是,游客自己點煙拍照,卻把責任推到墻畫上。這就好比有人看了武俠片去打架,卻怪導(dǎo)演拍得太逼真。
紹興官方的回應(yīng)很給力,尊重歷史,不輕易改,這才是對文化的敬畏。
可反過來想,要是這投訴真被采納了,那魯迅的形象還能剩下啥?是不是以后紀念館都得把歷史人物的缺點全抹掉,只留完美無缺的圣人?
這事兒鬧得沸沸揚揚,公眾一邊倒支持魯迅,說明大伙兒心里都有桿秤。
可再看看另一邊,在現(xiàn)在的教育環(huán)境中,一些家長動不動就投訴老師,才是真正的麻煩。
現(xiàn)在的家長,真是把投訴當尚方寶劍,芝麻大點事兒都能鬧到教育局。作業(yè)布置多了投訴,批評孩子了投訴,甚至老師說話語氣重了也要投訴。
有個老師因為讓學(xué)生罰站20分鐘,就被家長告到教體局,最后賠了錢還丟了評優(yōu)資格。
還有老師因為教育學(xué)生辱罵行為,被家長舉報到心理崩潰。這些投訴,有多少是真有問題,又有多少是家長玻璃心作祟?
更要命的是,一些學(xué)校和教育主管部門的態(tài)度曖昧,“誰投訴誰有理”,不管三七二十一先處理老師。
一些老師為了自保,只能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以前老師敢管學(xué)生,現(xiàn)在呢?批評學(xué)生要錄音,布置作業(yè)要拍照,連和家長溝通都得小心翼翼。
有個班主任說,現(xiàn)在上課就像走鋼絲,生怕哪句話說錯了被投訴。這樣下去,教育的作用還怎么發(fā)揮?老師不敢管,學(xué)生沒規(guī)矩,最后吃虧的還是孩子。
說白了,就是投訴的成本太低,而老師維權(quán)的成本太高。家長動動嘴皮子就能讓老師陷入麻煩,可老師要自證清白,得花多少時間精力?
西南某教育局2024年收到128條舉報老師的信息,只有7條屬實。剩下的121條,全是冤枉老師的。
可即便如此,老師還是得一遍遍地解釋、道歉,甚至丟了工作。這種“寧錯殺不放過”的處理方式,只會助長歪風邪氣。
要我說,對待投訴就得有個“一刀切”的標準。像投訴魯迅這種明顯無理的,直接無視就完了。
可要是投訴老師,就得先查查是不是惡意。比如要求投訴者提供證據(jù),不能空口白牙就告狀。
要是查出來是惡意投訴,就得讓投訴者付出代價,該道歉的道歉,該賠償?shù)馁r償。對查實的惡意投訴,支持老師通過法律途徑維權(quán),還和公安、司法部門聯(lián)動,打擊歪風。這才是保護老師、維護教育的正道。
教育不是做生意,不能誰嗓門大誰就有理。老師是教書育人的,不是受氣包。家長把孩子交給老師,就得信任老師。
要是整天盯著老師的一舉一動,稍有不滿就投訴,那老師還怎么安心教學(xué)?魯迅要是知道現(xiàn)在的老師這么難做,估計又得寫篇《論“投訴”的倒掉》了。
說到底,投訴是為了解決問題,不是制造問題。咱得把投訴用在刀刃上,別讓“誰投訴誰有理”變成“誰無賴誰有理”。
紹興魯迅紀念館沒被投訴嚇倒,這是個好榜樣。希望教育部門也能硬氣起來,別讓老師在投訴的陰影里戰(zhàn)戰(zhàn)兢兢,不能放任投訴權(quán)肆意泛濫,不分是非。
誰會發(fā)現(xiàn)允許有不同的聲音,尊重個人權(quán)利,但集體行為要有秩序,不是誰投訴誰有理
保護老師,就是保護下一代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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