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夕防詐騙:女士用假名訂婚,收彩禮、五金后玩消失,法官不慣著她,直接判全退,連訂婚宴花費也承擔一半。
春林律師事務所最近辦了一個彩禮糾紛案件。
24年春節(jié)前,北京工作的趙四回到山東老家,經(jīng)人介紹,遇到同樣在北京美容美發(fā)工作的王云,一見就特別喜歡,認為自己找到了真愛。王云對趙四,也“一見鐘情”,告訴趙四,自己要托付“終身”,要趁春節(jié)假期,辦完婚姻大事。
倆人火花閃電,見面當天,就確定了戀愛關系,第三天,王云告訴趙四,春節(jié)前辦訂婚宴,春節(jié)后就結婚。
于是,臘月23,辦了訂婚宴,花了14000多。在訂婚宴上,趙四一家根據(jù)王云的要求,當即附上彩禮20萬,買“五金”花了五萬八,又奉上紅包4000塊。
過了節(jié),趙四滿心歡喜要和王云結婚。王云先是不接電話不見面,終于找到王云,卻告知性格不合,不愿意和趙四結婚。趙四如冷水澆頭,絕望至極。萬般無奈,讓王云退錢。王云卻只愿意退彩禮14萬,五金一分不退,紅包一分不退。
趙四一氣之下,起訴王云,經(jīng)過律師一查,才知道訂婚時王云的名字假的。
于是,趙四在北京法院起訴,要求王云返還彩禮20萬元;返還購買周大福品牌足金首飾費用5.8萬元;返還訂婚宴備用金 14000元;返還訂婚見面禮紅包 4000 元。
法官詢問王云為啥過完春節(jié)就決定不結婚了,王云回答性格不合;法官詢問為什么用假名字,王云回答老家人都有兩個名字,一個身份證上名字,一個化名;法官問共同生活沒有,王云說共同生活了,趙四說王云僅三次晚上來自己在山東老家,第二天一大早就走,晚上還沒有住在一起,倆人啥事都沒有;法官問王云愿意退多少錢,王云說退70%。
法官一看,也別調解了,直接判決:
20萬彩禮,全部退回。
5.8萬元五金,不退回首飾,女方直接按照購買價退錢;
4000元紅包,全部退回;
訂婚宴花費1.4萬元,女方承擔一半。
今后遇到這樣的女人,法院都這么判,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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