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兩天刷手機,第一眼,噫?我老家巢湖,竟然上新聞了。
第二眼,嗨!雖然和錢幣相關(guān),卻不是啥好事。巢湖市兩位男子,拿著金屬探測儀,在 槐林鎮(zhèn)的田間地頭,以“捉黃鱔”和“勘測”為掩護,挖到了2000多枚歷代古錢幣。
最重要的,是官方通報:還有銅鏡、銀元等文物若干......
圖片來源合肥警方
這其中,一塊唐代的菱形花鳥紋銅鏡,被安徽省博物院文物鑒定站的專家,鑒定為三級文物!
這下事情就嚴重了,今年五月兩位男子被判刑,一位拘役五個月,緩刑六個月,罰2000元。另一位拘役二個月,緩刑三個月,罰1000元。
捂臉,這只是個人行為!巢湖這個地方還是非常安逸的,雖然被劃到合肥去了,但大湖被開發(fā)的很好看,各位泉友歡迎來玩。
來源合肥晚報
那么問題來了,如今野外“探寶”很火熱,網(wǎng)上各種探測器賣到飛起,究竟能不能玩?
如果你看那些商家的宣傳,就知道他們不管多么花里胡哨的話術(shù),但有個底線是堅決不能碰的:遺址、古墓、古跡。
這幾處地方,只要碰到掉頭就走,千萬不要“留戀”,否則后果很嚴重。
說白了,文物法規(guī)定一切地下、內(nèi)水和領(lǐng)海中遺存的文物,都歸國家所有。但凡事有個輕重緩急,一旦挖到珍貴文物,自己私下里偷偷去賣,被查到就要戴上“銀手鐲”。
巢湖警方繳獲的大量錢幣等文物
再直白點,挖到“文物價值高”的,必須要主動上報、上交!就算破銅錢價值不高,數(shù)量一多那也能形成質(zhì)變,不要私自處理。
最近這段時間,因為“探寶”而觸犯刑法的新聞,就有好幾起了。也別存有僥幸心理,比如江蘇句容一位男子,在野外“探寶”挖到一個古代陶罐,里面裝有39件銀鎏金首飾。
隨后他在古玩市場找到一個“中間商”,聯(lián)系了一位買家,以20萬元的價格將這批首飾全部賣掉。
圖片來源央視新聞
然后警方連無人機都用上了,找到證據(jù)將二人定刑,你看如今的高科技,還能那么“輕松”的躲過去嗎?
如今的所謂“探寶”,本質(zhì)上是“撿破爛”,因為遵守法律的玩家,是不敢深入到古墓遺址周邊的。但有些商家在宣傳的時候,往往會夸大“效果”,讓很多人以為隨便探一下就能掙錢。
不要有這種誤區(qū),你如果花上千元購買探測器,其實和釣魚佬花高價買碳素魚竿一樣。
是指望工具能掙錢嗎?其實就是買個玩具而已。但搞“探測”的,一不小心就會陷入到灰色地帶。
國外比較流行
因為中國地大物博,擁有不斷代的文明,地下的文物數(shù)不勝數(shù)。而有些人玩著玩著,就會經(jīng)受不住誘惑,開始往“禁區(qū)”探索。
這和國外不一樣,老外沒那么多遺址,也就“放開”讓人玩,但發(fā)現(xiàn)重要文物了也需要上報,給予一定的獎勵。
所以悠著點,野外大概率只能挖到啤酒瓶蓋和生銹鐵釘,一旦真碰上文物,法律可比探測器的"滴滴"聲來得更快。
玩歸玩,鬧歸鬧,別拿文物開玩笑,畢竟自由可比古董值錢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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