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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告而取,謂之竊也!
一首《西海情歌》讓刀郎與降央卓瑪這對昔日搭檔分道揚鑣,歸根結底,是因為兩人對音樂版權的理解存在巨大差異。
十年間,雙方共上法庭四十二次。刀郎堅持捍衛(wèi)自己的作品,不容他人“私自占用”;降央卓瑪則對版權意識淡薄,未經許可便用于商業(yè)用途。
好在最終法院作出判決,多年之后,兩人的人生軌跡早已大相徑庭,如今的刀郎早已不是降央卓瑪所能比擬的存在。
為一首歌對簿公堂
刀郎,這位來自四川的民間音樂人,早年生活頗為艱辛。
他高中輟學,為了追尋音樂夢想奔赴成都、重慶,白天靠擺攤維持生計,夜晚則沉浸在音樂創(chuàng)作之中。
他組建的樂隊因資金鏈斷裂而解散,但這并未熄滅他對音樂的熱愛。
在北京的一場文藝演出中,刀郎首次聆聽了降央卓瑪的演唱,那是一種極具辨識度的女中音,溫暖而富有磁性,帶著獨特的中性魅力。
彼時的降央卓瑪正處在事業(yè)低谷期。
她雖憑借才華考入甘孜州歌舞團,后又獲得保送四川音樂學院深造的機會,但她那與眾不同的嗓音并未受到團內重視。
刀郎被這把聲音所打動。
2006年,他主動邀約降央卓瑪合作,共同演繹了自己創(chuàng)作的歌曲《手心里的溫柔》。
這場合作,對當時的降央卓瑪來說,無疑是一次雪中送炭的機會。
它不僅為她帶來了寶貴的曝光,也幫助她結識了許多業(yè)內前輩,為日后的發(fā)展打下基礎。
然而這段合作關系,卻在另一首歌曲上出現了裂痕。
降央卓瑪在演出中發(fā)現,觀眾對純正藏族風格的歌曲興趣有限。
一次偶然嘗試,她翻唱了刀郎2006年專輯中的熱門曲目《西海情歌》,現場反響異常熱烈。
這首歌是刀郎又一銷量百萬級的作品,與《世界如此寂寞》《德令哈一夜》同屬一張專輯,曾風靡各大KTV。
嘗到甜頭后,降央卓瑪開始頻繁在各類演出中演唱《西海情歌》,從商業(yè)活動到央視舞臺,例如在2018年的《民歌中國》節(jié)目中,她便公開獻唱此曲。
關鍵問題是,這一切演唱行為都未獲得原作者刀郎的授權,也未支付任何版權費用。
隨著翻唱次數增加,降央卓瑪甚至將《西海情歌》視為自己的代表作之一。
坊間更有傳聞,她曾更改歌曲的詞曲署名信息。
起初刀郎對此并未深究,但侵權行為的持續(xù)升級,最終促使他不得不采取法律手段。
十年官司法院終于判了
2015年,刀郎正式將降央卓瑪及湖北某文化公司告上法庭。
一場圍繞音樂版權的法律較量由此展開。
這場訴訟持續(xù)了近十年,雙方在法庭上交鋒多達四十二次,過程異常復雜。
在庭審中,降央卓瑪曾辯稱,她翻唱《西海情歌》是為了更好地傳播與弘揚藏族文化。
然而,這一說法并未被法院采納。法律最終站在了原創(chuàng)者一方,強調對知識產權的保護。
直到2023年,這場漫長的官司終于迎來終審判決。
法院認定,降央卓瑪及其合作公司構成侵權,需向刀郎支付7.5萬元賠償。
這一金額在外界看來并不算高,不少人認為,這或許是刀郎出于對昔日合作情誼的顧念,以及對一位音樂人的寬容。
之后的發(fā)展天差地別
這場官司的結束,成為兩位歌手人生軌跡的轉折點,他們的事業(yè)從此走向截然不同的方向。
刀郎在沉寂多年后,迎來了“浴火重生”的時刻。
他曾憑借《2002年的第一場雪》紅極一時,但也因此遭受不少質疑。
知名歌手那英曾公開表示他的音樂“缺乏審美價值”,汪峰也曾稱刀郎的走紅是“中國流行樂壇的悲哀”。
面對這些爭議,刀郎選擇低調隱退。2013年世界巡演后,他沉寂七年,專注于打磨更具深度的音樂。
他推出了由自己獨立完成詞曲創(chuàng)作、編曲制作的專輯《彈詞話本》。
2023年,《羅剎海市》一經發(fā)布便引發(fā)全網熱議,歌詞中充滿隱喻,讓54歲的刀郎再度爆紅,達到前所未有的藝術高度。
如今的刀郎,人氣飆升,商業(yè)邀約不斷。
2024年2月至3月,他在多個城市舉辦八場巡回演唱會,每場都座無虛席,粉絲熱情高漲。
同年8月,“刀郎知交”線上演唱會吸引了超過5200萬人觀看,點贊數突破6億,而每場10元的打賞金額則全部用于公益事業(yè)。
他的專輯《山歌寥哉》更是在第十六屆華語金曲獎上一舉斬獲“年度藝人”等六項大獎,充分展現了其音樂才華。
而與刀郎再度登頂形成鮮明對比的,是降央卓瑪的逐漸淡出公眾視野。
敗訴之后,她的演藝事業(yè)受到明顯影響,央視等主流平臺也不再向她發(fā)出邀請。
她選擇回到家鄉(xiāng),轉而經營一家農家樂。
她開始學習烹飪,親自為游客準備藏族特色美食,偶爾接一些小型演出,但粉絲數量已遠不如前。
在最近曝光的照片中,她顯得憔悴且消瘦,曾經舞臺上的風采已然不再。
那個曾以獨特嗓音驚艷樂壇的女歌手,如今更多活躍于廚房與田園之間。
結語
兩位音樂人因一首歌引發(fā)的紛爭,最終以迥異的命運收場,背后折射出整個音樂行業(yè)亟待思考的問題。
藝術的傳播固然重要,但必須建立在尊重規(guī)則的基礎之上。
原創(chuàng)是藝術作品的核心,是創(chuàng)作者心血的結晶。
尊重與保護知識產權,不僅是對創(chuàng)作者勞動成果的肯定,更是維系整個行業(yè)健康發(fā)展的關鍵。
唯有每一位從業(yè)者心存敬畏、遵守規(guī)則,音樂的百花園才能真正實現長久繁榮。
如果早知今日,或許降央卓瑪不會如此隨意地演唱《西海情歌》,你覺得呢?
參考資料:【1】都市快報橙柿互動2024-01-17《刀郎狀告知名女歌手,判了!二人曾發(fā)生42次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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