腸促胰素類減重藥物具有強效的減重作用,同時能夠改善多種代謝紊亂和肥胖相關器官功能障礙。《腸促胰素類減重藥物臨床應用專家共識(2025版)》,內容包括腸促胰素類藥物種類、適應證、起始治療、維持治療、減重目標、肥胖合并癥獲益、特殊人群使用注意事項及安全性等,為使用這類藥物的內分泌代謝科及其相關學科臨床醫(yī)師提供參考。
腸促胰素類減重藥物的種類與獲益
目前國內已上市的腸促胰素類減重藥物有貝那魯肽(0.2 mg 每日3 次,平均減重6.0%)、利拉魯肽(3.0 mg 每日1 次,平均減重8.0%)、司美格魯肽注射液(1.7 mg每周1次,平均減重10.1%;2.4 mg 每周1 次,平均減重16.9%)、替爾泊肽(5、10、15 mg每周1次,分別平均減重16.0%、21.4%、22.5%)、瑪仕度肽(6 mg每周1次,平均減重14.8%)。除貝那魯肽以外,均有減重外的代謝獲益(推薦強度:A)。臨床醫(yī)師可根據(jù)肥胖多維的評估指標,結合患者長期體重管理目標,起始合適的減重藥物。
腸促胰素類減重藥物的肥胖合并癥獲益
對于已合并心血管疾病的超重/肥胖患者,推薦使用司美格魯肽以降低主要不良心血管事件風險;對于合并射血分數(shù)保留的心力衰竭(HFpEF)的肥胖患者,推薦使用司美格魯肽、替爾泊肽以改善心力衰竭癥狀和身體功能(推薦強度:A)
合并代謝功能障礙相關的脂肪性肝炎(MASH)且分期為F2或F3期(中度或重度纖維化)的超重或肥胖患者,推薦使用司美格魯肽改善MASH及纖維化程度(推薦強度:A)。其余有改善MASH/代謝功能障礙相關脂肪性肝病(MASLD)相關證據(jù)的減重藥在中國尚未獲批體重管理適應證,故暫不作推薦。
合并中度至重度OSA的肥胖患者,推薦使用替爾泊肽以降低呼吸暫停低通氣指數(shù)(AHI),改善OSA(推薦強度:A)
合并膝關節(jié)骨關節(jié)炎的肥胖患者,推薦使用司美格魯肽(推薦強度:A)。合并多囊卵巢綜合征(PCOS)肥胖患者的治療目前尚缺乏充分的臨床研究數(shù)據(jù)。
腸促胰素類減重藥物的安全性
對于胃腸道不良反應,可采取“3E”策略,即教育和解釋,遞增至合適的劑量,以及有效管理胃腸道不良反應(推薦強度:B)
在開始腸促胰素類減重藥物治療前,應評估患者膽囊并發(fā)癥的風險是否增加,對于高危患者應評估使用利弊,或在改善其高危因素后使用。治療期間如果疑似發(fā)生膽囊炎或膽石癥,應進行診斷檢查和適當?shù)呐R床隨訪(推薦強度:A)
出于安全性考慮,對于有胰腺炎病史、反復發(fā)作的膽結石膽囊炎或TG≥5.7 mmol/L的患者,以及長期過度飲酒的患者應當慎用腸促胰素類減重藥物,建議先改善以上高危因素再使用(推薦強度:A)。此類患者開始腸促胰素類藥物治療后,應密切觀察患者胰腺炎的體征和癥狀(如持續(xù)重度腹痛,有時會放射至腰背部,并可能伴有嘔吐等)。懷疑有發(fā)生急性胰腺炎的可能時,應立即停用腸促胰素類藥物;急性胰腺炎治愈且高危因素改善,經醫(yī)師評估后,可繼續(xù)使用腸促胰素類藥物。
盡管目前尚無充分臨床證據(jù)顯示腸促胰素類減重藥物會導致人類甲狀腺C細胞腫瘤,但具有MTC或多發(fā)性內分泌腺瘤病2型的個人或家族史是使用該類藥物的禁忌證(推薦強度:A)
有自殺企圖或主動自殺意念史的肥胖或超重患者應避免使用腸促胰素類減重藥物。對接受腸促胰素類減重藥物治療的肥胖或超重患者,應監(jiān)測是否出現(xiàn)抑郁或抑郁惡化、自殺想法或行為,和(或)情緒或行為的任何異常變化。對于已出現(xiàn)自殺想法或行為的肥胖或超重患者,應終止腸促胰素類藥物治療(推薦強度:B)
特殊人群
老年超重/肥胖患者腸促胰素類減重藥物治療的療效和安全性與年輕成人相似。但減重速度宜放緩,并額外關注胃腸道不良反應的應對,避免營養(yǎng)不良和肌少癥(推薦強度:B)
雖然減重的同時往往伴隨瘦體重的下降,但目前尚無證據(jù)顯示腸促胰素類減重藥物治療會引起肌少癥(推薦強度:B)
肝功能、腎功能損害患者使用利拉魯肽、司美格魯肽、替爾泊肽無須調整劑量,但重度肝功能、腎功能損害患者應慎用(推薦強度:A)
妊娠婦女和哺乳期婦女均不推薦使用腸促胰素類減重藥物。對于計劃妊娠女性,應在計劃妊娠前停用司美格魯肽或替爾泊肽至少2個月(推薦強度:A)
由于我國尚未批準任何腸促胰素類減重藥物用于兒童/青少年,因此暫不推薦超重或肥胖兒童/青少年使用腸促胰素類減重藥物(推薦強度:A)。如需使用,需充分告知風險,并取得監(jiān)護人同意。
腸促胰素類減重藥物在長期體重管理中的作用
基于現(xiàn)有證據(jù),建議超重/肥胖患者進行長期體重管理,在使用腸促胰素類減重藥物實現(xiàn)體重減輕后,在持續(xù)生活方式干預的基礎上,保持原有減重藥物及劑量方案,以長期維持體重的改善,并幫助實現(xiàn)遠期并發(fā)癥風險的降低(推薦強度:B)
達到減重目標后,維持中等強度的飲食控制,一般為500~700 kcal(1 kcal=4.18 kJ)能量負平衡飲食,可根據(jù)個人和偏好進行個性化飲食方案制訂/調整(推薦強度:B);對于肥胖癥患者,運動干預方案應以注重患者安全為原則,在運動風險評估(包括機械性損傷風險和運動誘發(fā)疾病風險)的基礎上,根據(jù)患者的BMI、體能、基礎疾病和肥胖癥相關疾病制訂個體化運動處方(推薦強度: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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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中國醫(yī)師協(xié)會內分泌代謝科醫(yī)師分會,內分泌代謝科肥胖診療聯(lián)盟.腸促胰素類減重藥物臨床應用專家共識(2025版)[J].中華糖尿病雜志,2025,17(8):950-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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