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5年8月20號的時候,人民法院案例庫給出了一件讓社會都覺得震驚的案子,那個被告叫蔣某亮,以前因為搶奪罪坐過牢,出來以后還是壞得很,2018年12月,他跑到四川達州的一個村子里,對兩個小孩,一個6歲一個4歲的女娃娃干那種不好的事,他干的那些事太可怕了:他闖進人家房子,想讓小娃娃聽話沒成功,就用掐脖子、砍腦袋、淹水這些厲害的手段,把一個女娃娃弄得傷得很重,另一個也受了傷,在這個過程里還偷了6200多塊錢,第二天蔣某亮就被抓住了。
法院審判能看出正義,達州中院第一次審,說他犯了故意殺人罪、強奸罪、盜竊罪,好幾個罪加起來,判了他死刑,他不服上訴了,案子又被發(fā)回去重新審,四川省高院最后覺得他強奸罪情節(jié)特別惡劣,還是維持死刑的判決,最高人民法院核準裁定,這個壞人最后得到了法律的懲罰。
這個案子讓人想到一些重要的事:第一,保護小孩子這件事得趕緊做,壞人欺負小娃娃,因為小娃娃沒辦法反抗,這也說明家里看著孩子還有社會防備壞人這方面做得不好,第二法律對那些特別暴力的犯罪一點都不寬容,蔣某亮干的事太沒人性了,法院用最重的刑罰來嚇唬其他想干這種壞事的人,第三司法程序很嚴格很公平,從第一次審到最高人民法院核準,每一步都檢查得很仔細,保證犯多大罪就受多大罰。
案子結束了,但是得一直記著這事,要保護小娃娃安全,好多方面都得一起努力:家里得看好孩子,社會要對那些容易出問題的地方,像娛樂場所什么的,看得緊一點,大家也要提高警惕,看到有人欺負小娃娃,一點都不能忍,只有法律的網(wǎng)編得緊緊的,才能把不好的東西趕走,給孩子們一個干凈安全的環(huán)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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