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則最高人民法院核準3人死刑的裁定書在網(wǎng)上引發(fā)軒然大波。殺人劫財還對女主發(fā)生關系,這起發(fā)生在1994年廣州黃埔投影室的滅門慘案,時隔31年,終于畫上了一個正義的句號,卻也再次刺痛了大眾的心,讓我們看到人性之惡,也看到法律的威嚴。今天咱就聊聊這起令人發(fā)指的案件,順便科普下背后的法律知識。
一、 慘絕人寰!投影室一夜變地獄
1994年5月6日,這本該是個普通的夜晚,廣州市黃埔區(qū)某村投影室里,人們聚精會神地看著電影,誰也想不到,一場噩夢正悄然降臨。陳某1、陳某2、胡某1、胡某2(已判刑)這四個惡魔,竟盯上了這家投影室,謀劃著一場血腥搶劫。
當晚22點,四人等到散場,借口包場留了下來。零時剛過,他們便露出猙獰面目,手持棍棒、磚頭,對著投影室經(jīng)營者張某1和妻子何某1瘋狂毆打,隨后捆綁、封嘴,可憐的張某1,當場就因重型顱腦損傷并失血性休克死亡。何某1佯裝死亡,才暫時逃過一劫。
可噩夢還沒結束,張某1和何某1年僅4歲的女兒張某2被驚醒,哭鬧聲惹惱了這群惡魔。陳某2緊捂孩子口鼻,又交給胡某2,胡某2更是用膠帶死死封住孩子口鼻,小生命就這樣窒息而亡。
之后,他們四處搜掠財物,陳某1和胡某1還獸性大發(fā),先后強奸了何某1。直到凌晨5點,這群惡魔才帶著搶來的投影機、錄像機、錄像帶和現(xiàn)金等物品揚長而去。何某1雖然撿回一條命,卻落下了輕傷二級。
而這還不是陳某1的全部罪行,負案在逃期間,1998年4月21日,他又伙同他人,在廣州白云區(qū)入室搶劫,殘忍殺害古某1,搶走財物后逃離。
二、漫長追捕,過追訴期也絕不放過
犯下如此滔天罪行,這幾個惡魔卻逍遙法外多年。但警方從未放棄追捕,2018年,其中一名嫌疑人因又犯搶劫罪,被判處無期徒刑,在青海省監(jiān)獄服刑。2019年,關鍵線索出現(xiàn),警方發(fā)現(xiàn)另外三名嫌疑人在湖南活動,迅速展開抓捕,成功將他們捉拿歸案。
不過,問題來了,除了1人因2003年再次犯罪,追訴時效未過,其他三人都已過了追訴時效。難道就讓他們逃過法律制裁?當然不!
根據(jù)我國刑法規(guī)定,一般情況下,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jīng)過二十年就不再追訴。但如果二十年以后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 。黃埔區(qū)檢察院提前介入,和警方多次開會研討,補充取證,調(diào)查案件社會危害性和社會影響,收集群眾意見。最終,這份扎實的證據(jù)材料得到了廣州市檢察院、廣東省檢察院的支持,最高檢也核準了追訴。
三、正義終至,網(wǎng)友直呼大快人心
2024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核準對陳某1、陳某2、胡某1的死刑裁定。消息傳出,網(wǎng)友們紛紛叫好:“等了31年,終于等到這天,大快人心!這種惡魔就不該留在世上。”“法律的正義可能會遲到,但絕不會缺席,給司法機關點贊!”
從法律角度看,這一判決完全合理合法。《刑法》規(guī)定,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有入戶搶劫、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等情形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chǎn) 。陳某1等三人的行為,不僅構成搶劫罪,還致兩人死亡、一人輕傷,手段極其殘忍,社會影響極其惡劣,判處死刑是罪有應得。而陳某1、胡某1強奸何某1的行為,也觸犯強奸罪,數(shù)罪并罰,同樣難逃嚴懲。
這起案件給我們所有人敲響警鐘:無論時間過去多久,只要觸犯法律紅線,必將受到法律嚴懲。同時,也讓我們看到司法機關捍衛(wèi)正義的決心,不放過任何一個犯罪分子,守護社會的公平與安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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