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山西呂梁中陽縣西合煤礦掘進二隊的32名礦工收到通知:礦方以“轉入外包工隊”為由,要求礦工解除勞動關系,自愿放棄經濟補償金及未補繳社保費用。
目前,十多名礦工認為礦方單方做法不合理,向職能部門反映,尚無結果。
突接“通知”——
礦工多年工齡被“清零”,
要求“轉簽”勞動關系
8月27日,劉先生告訴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他在中陽西合煤礦已干了六七年,實在想不通,他們的工齡會被“清零”,勞動關系會被“強制轉簽”。
劉先生稱,7月底,他所在的西合煤礦掘進二隊32名礦工接到隊部通知:隊伍解散,全員無條件解除勞動關系,轉入外包項目部工作。礦方明確表示,不會支付經濟補償金,也不會補繳過去幾年拖欠的社保費用。如果不同意,就無限期“待崗”。
目前在家待崗的一名礦工向記者提供了8月7日下午3時37分的“通知”內容:掘二隊所有人員注意了,從今天開始隊里再無進賬,管理人員停止考勤了,隊里沒錢了,養(yǎng)不起了,要過項目部的及時報名,辦理相關手續(xù),不去的找礦上看還能干什么活了,及時轉崗。
這名礦工表示,礦方表達的意思,如果答應“強制轉簽”,就跟新的公司簽訂新的合同,如果不同意調崗就沒有工作崗位,說明了就是裁員。
被迫“自愿”——
被要求“自愿申請”放棄補償金,
礦工們認為是“霸王條款”
礦工稱,礦方還要求礦工寫出申請,表明是自愿解除合同,并放棄礦方支付經濟補償金等,如此霸王條款實在令大家無法接受。
礦工提供的《解除勞動合同協議書》顯示:甲方為“山西呂梁中陽西合煤業(yè)有限公司”,協議部分內容為“現乙方向甲方提出申請,要求提前解除雙方的勞動合同,甲方同意與乙方解除勞動合同。因是乙方提出與甲方解除勞動合同,按照《勞動合同法》規(guī)定,甲方不需要向乙方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賠償。乙方知悉《勞動合同法》的規(guī)定,不要求甲方支付經濟補償金等費用。”
礦工李先生稱,他們能在危險又辛苦的煤礦一線工作,都是迫于生計。多數礦工是四十多歲的年齡,上有老下有小,生活負擔不輕,全指望著他們的辛苦錢。如今礦方突然要求解除合同,強行轉到外包公司,不答應就“待崗”。而新的外包公司是否還跟工人簽合同,工資待遇是否跟以前一樣?工齡清零后,是否接著裁減人員?工人們心里都沒底。
有工人表示,希望礦方能給大家解釋清楚,即便是裁減人員,大家也有權要求依法支付補償金和補繳社保。
多方反映——
礦工們多方反映無果,
礦方稱已有工人簽了新公司
8月11日,工人們前往呂梁市相關部門反映情況。中陽縣發(fā)改局、信訪局及煤礦負責人承諾次日9點在礦上協調解決,當時由礦方負責人出面解釋。
礦方提出,“未繳養(yǎng)老金者一年補償2950元,已繳者一分不補”的方案,遭工人反對。礦工李先生稱如何補繳、補多少,應根據國家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不能由礦方自己制定方案。希望礦方補繳2018-2024年拖欠的養(yǎng)老金、醫(yī)療保險等費用,并按《勞動合同法》標準支付經濟補償金。
此后,礦工們與礦方交涉,向職能部門反映,問題沒有解決。
8月27日,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根據礦工們提供的《解除勞動合同協議書》顯示的電話,聯系中陽西合煤業(yè)有限公司礦長張某某,電話為空號。
此后,記者聯系中陽西合煤業(yè)人事部門,工作人員稱,現在已有部分工人簽訂了新公司。對于補償金和其他社保補繳問題,該工作人員稱工人有問題可向礦方了解,隨即掛斷電話。
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 魏光敬 編輯 李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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