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諾貝爾經(jīng)濟學獎授予達龍·阿杰姆奧盧、西蒙·約翰遜和詹姆斯·魯濱遜,以表彰他們在關于制度如何形成并影響經(jīng)濟繁榮研究領域的突出貢獻。
《政治發(fā)展的經(jīng)濟分析:專制和民主的經(jīng)濟起源》是兩位的代表作?!墩伟l(fā)展的經(jīng)濟分析:專制和民主的經(jīng)濟起源》的主要貢獻是提供一種理解民主的創(chuàng)立和鞏固的統(tǒng)一框架。特別是,這一框架強調(diào)為什么政治制度變革與在非民主政體背景下的政策讓步有根本性的不同。
5.5一個簡單的諾言博弈
到目前為止,我們討論了革命約束以及權貴如何能通過做出再分配的承諾而避免革命,而且說明了為什么這些承諾也許不可信:因為權貴繼續(xù)把持政治權力,給定他們的政治權力,他們就能背棄諾言。在這一圖景中,有圖5.3表明了包含這些特征的最簡單的博弈。自然首先行動,在兩種威脅狀態(tài)即低和高狀態(tài)中選擇;S=L 或H。 引進這兩種狀態(tài)的動機是強調(diào)只有在某些狀態(tài)下才會存在一種有效的革命威脅。一般來說,這可能是因為有些環(huán)境是獨一無二地有利于解決集體行動問題的——例如,莊稼歉收、經(jīng) 濟周期中的蕭條、戰(zhàn)爭的結束或其他一些經(jīng)濟的、社會的或政治的危機。我們假定革命威脅的有效性在這兩種狀態(tài)中會有所不同。特別是,我們假定民眾在S 狀態(tài)下從革命得到的支付是:
兩個重要的因素被遺漏了:(1)有效的革命威脅是罕有的事件,僅發(fā)生于民眾設法解決了革命所固有的集體行動問題的時候;(2)到目前為止,在我們分析的博弈中,權貴要么在革命決策之前行動,不存在承諾問題;要么在革命決策之后行動,不存在承諾的可能性。相反,我們希望有一個這樣的博弈:存在權貴做出承諾的某種可能性,但這些承諾是不完全可信的。
其中,我們認為低威脅狀態(tài)對應于對民眾來說解決集體行動問題或面對其他在組織革命過程中出現(xiàn)的問題,成本相對更高,所以μ高的情形。為了簡化討論,我們考慮μF=1的極端情形。相反,在高威脅狀態(tài),民眾們能以相對低的成本解決集體行動問題或是權貴沒有很好地組織他們的防御,因此可能出現(xiàn)有效的革命威脅,我們通過假定1>μH>0來描述這一情況。因為μ在我們的分析中不起任何實質(zhì)作用——的確,在本書后面的部分將不再論 述這種狀態(tài)以簡化博弈樹——從現(xiàn)在起,我們使用符號μ=μ。
在自然顯示了威脅狀態(tài)之后,權貴制定了稅率tN。觀察到這一稅率,民眾決定是否發(fā)動一場革命。到目前為止,這一博弈與圖5.1中的博弈沒有很大不同。事實上,如果它到此結束,那么它與后者幾乎是一樣的,稍微不同的只是擁有了兩種狀態(tài)而不是一種。然而,在民眾的革命決策之后,有一個以簡化形式表述的后續(xù)博弈,那些擁有政治權力的人許諾采取不符合其眼前利益的未來行動。特別是,自然行動并決定權貴是否把稅率tN 重設為一個新的與其許諾不同的稅率。更具體地說,設權貴堅持以稅率tN進行再分配的許諾的概率為p。許諾無效,因而,權貴重設稅率的概率為1—p。我們用云N表示這一稅率。在這一點上,因為發(fā)動革命的時機已經(jīng)消失,權貴是不受約束的,制定他們最偏好的稅率EN=t。我們用符號v∈{0,1}表示自然的選擇,v=1 表示權貴可以重設稅率。
這一在民眾的革命決策之后的后續(xù)博弈是對那些擁有政治權力的人不能承諾未來再分配和稅收決策這一問題建立模型的一個簡化形式方法。當p=1時,不存在承諾問題,我們得到的是圖5.1描述的情形;當p=0 時,則是完全無承諾能力的情形,得到圖5.2表示的博弈。因此,可以將p 作為對非民主體制的承諾能力進行參數(shù)化的一種方式。在這一博弈中,不存在嚴格意義上的“未來”,因為只有一個時期的再分配,沒有今天和未來的明確不同。然而,這一后續(xù)博弈以一種相對簡單的方式包含了在革命威脅消失之后權貴背棄其諾言的可能性。我們下一節(jié)將說明,當有一個革命威脅會在未來重現(xiàn)的完全動態(tài)模型時,這一模型所具有的一個簡化形式,與正在分析的圖5.3表示的更簡單模型相似。
有關的支付如下。如果民眾發(fā)動一場革命,其支付由(5.12)式給出,為VP(R,μ), 且Vr(R,μ)=0。 如果權貴得以重設稅率,他們將選擇最偏好的稅率t, 支付為(5.11)給出的VP(N) 和Vr(N)。 如果他們不能重設稅率,且承諾的稅率tN 有效,那么這兩個團體的支付為(5.8)式給出的V(yP|tN) 和V(y|zN)。這意味著在權貴許諾以tN進行再分配時,期望支付為(VP(N,tN),V(N,tN)),使得:
這兩個等式考慮了這樣一個事實,即:以稅率N進行的再分配只以概率p 發(fā)生,而權貴將稅率重設為r 的概率為1—p。還要注意,我們使用了符號Vi(N,tN),這是指權貴許諾以稅率t進行再分配的情形。這與在權貴不受約束時的價值Vi(N) 截然不同。我們在全書都使用這類符號。
因此,在觀察到以稅率N 進行再分配的許諾之后,民眾必須在(5.13)式給出的VP(N,zN) 和(5.12)式給出的來自革命的支付VP(R,μ) 之間進行比較。顯然,由于μ=1這一事實,對于任意的tN,都有VP(N,zN)>V2(R,
μs)。因此,在低威脅狀態(tài)下,μ=μ1,權貴不會遭遇革命;預料到這一點,他們就不會作出讓步,只是制定他們最偏愛的稅率N=t=0 (或用我們的符號表示為tN(μ1)=t)。
與此相反,在高威脅狀態(tài)S=H 下,革命約束可以是有約束力的。如前所述,如果VP(N,μH)>VP(N), 我們就說革命約束就是有約束力的;也就是說,在非民主,如果民眾從革命中得到的支付大于從權貴制定其最偏愛的稅率得到的支付,那么,由(4.7)式和(5.12)式可知,這時的革命約束就再次等于(5.4)式。如果這個革命約束不具有約束力,那么即使是在高威脅狀態(tài)下,權貴也是不受約束的,他們會再次制定他們最偏好的稅率。另一方面,假定革命約束有效(即θ>μ)。那么,會發(fā)生什么?
如果可能,權貴愿意避免革命。他們是否能做到這一點,取決于他們可能許諾給民眾的價值。顯然,他們能提供的最有利于民眾的稅率為tN=tP,如(4.11)式所給出的那樣。然而,由于承諾問題的存在,這肯定不會與提供tP 一樣好。權貴是否能阻止革命取決于VP(N,tN=tP) 是否大于VP(N,μH)。更明確地說,關鍵條件是是否有:
如前所述,μH取特定值μ,或者是否有:
如果不等式是有極限的(即θ相對低),或者如果權貴作出的許諾得以兌現(xiàn)(即p相對高),那么生活在非民主中對民眾來說不算太糟。條件(5.14)式將成立,革命可以被避免。
為了分析這個模型,讓我們來決定革命成本μ*的臨界值,它使(5.14)式作為等式成立:
于是,當μ>μ*時,我們有VP(N,tN=tP)>VP(R,μN), 或者換而言之,(5.14)式將成立。然后我們可以定義一個使VP(N,tN=t)=VP(R,μH) 的t(≤t), 權貴可以通過制定(也就是說,通過許諾)這一稅率阻止革命。因此,t滿足
與以前一樣,我們用σ和σP表示一般的行動向量。在此,σ={ tN(·),t},σ2={p(·,·)}。策略也受制于所處狀態(tài)是低威脅還是高威脅;因此,權貴的策略是函數(shù)tN:{μ2,μH}→[0,1] (為了表述清楚,我們用符號{μ1,μH}代替{1,μ})。民眾的策略是函數(shù)p:{μ,μH}×[0,1]→{0,1}。在此,tN(μs)是在威脅狀態(tài)為μs時,權貴的稅率決策;p(μs,zN) 是在狀態(tài)為μ,且權貴選擇的稅率為tN時的革命決策。在這個博弈中,權貴可以行動兩次。如果沒有革命,且自然選擇v=1, 那么權貴得以重設稅率;然而,因為當v=0時,權貴未能再次行動,我們用一個選擇N∈[0,1]而不是v的函數(shù)來表示這種情形。那么,一個子博弈完美均衡就是一個策略組合{σ,σP},使得σP和σr在所有恰當?shù)淖硬┺闹校际菍Ρ舜说淖顑?yōu)反應。
當θ≤μ時,以下策略組合是惟一的均衡:對權貴來說,zN(μ?)=0;zN=0;對民眾來說,對于所有的μ,p(μ?,tN)=0。在此,在兩種狀態(tài)下,革命約束都不具有約束力,權貴不必做出任何讓步,民眾也不認為發(fā)動革命是最優(yōu)的。
當θ>μ且μ<μ*時,以下策略組合是惟一的均衡:對權貴來說,zN(μ1)=0且EN=0;對民眾來說,對于所有的tN,p(μ2,zN)=0且p(μ2,tN)=1。在此,革命的吸引力非常大,讓步不會起作用。這就是說,權貴的策略為:如果狀態(tài)為μ,他們就不會進行任何再分配(zN=0),民眾的策略意味著:不管制定的稅率是多少,他們都不會在狀態(tài)為μ時發(fā)動革命(p=0)。如果狀態(tài)為μ,那么,權貴制定的稅率是什么就不重要了,因為在這種情況下,不管稅率是怎樣的,民眾都會發(fā)動革命(p=1)。為了說明這些策略構成了一個均衡,要注意的是,不論是權貴還是民眾,都不能改變策略,提高支付。例如,在民眾采取p(μ1,tN)=0的行動的情況下,權貴不能通過制定任何不為零的稅率來提高他們的支付,所以zN(μ)=t=0是最優(yōu)反應。同理,在μ=1的情況下,民眾不能通過革命來提高他們的支付。
當θ>μ且μ≥μ*時,以下組合構成了惟一的子博弈完美均衡:tN(μ)=0,tN(μH)=t,其中t∈[0,tP],由VP(N,tN=t)=VP(R,μ#)定義,且N=
0,對民眾來說,對tN≥t,有p(μ,tN)=0且p(μ",tN)=0。此外,在脫離均衡路徑時,對tN有p(μH,tN)=1。
現(xiàn)在我們用下面的命題來總結這一博弈的均衡:
這一命題對均衡策略做了一個完整的描述,包括了脫離均衡路徑的行動。為了避免對命題的陳述過于繁復,我們可以將命題5.3寫成另一種更為直觀的形式,這對本書的其余部分也是有用的。在改寫時,我們抽象掉脫離均衡路徑的行動。
命題5.3(另一種形式):在圖5.3描述的博弈中,存在一個惟一的子博弈完美均衡{σ,σP}。令μ*和t 由(5.15)式和(5.16)式給出;在這一均衡中:
●若O≤μ,那么革命約束就不具有約束力,權貴不會進行再分配,民眾也不發(fā)動革命。
●若θ>μ,那么革命約束在高威脅狀態(tài)下是具有約束力的。在這種情況下:
(1)如果μ<μ*,權貴許諾的可信度不足以避免一場革命。在低威脅狀態(tài)下,權貴不會進行再分配,也沒有革命發(fā)生,但在高威脅狀態(tài)下,不管權貴制定怎樣的稅率,革命都會發(fā)生。
(2)如果μ≥μ*,權貴在低威脅狀態(tài)下不會進行再分配,在高威脅狀態(tài)下會制定恰足以阻止革命的稅率t。民眾不反叛。
我們分析的最重要結論如下:當權貴再分配的許諾僅是部分可信時(即,p的值小),在民眾解決集體行動問題的非常時期,將會有一個均衡革命。一個低p 意味著權貴做出的許諾不是非??尚牛驗闄噘F兌現(xiàn)這些許諾的概率??;而一旦革命威脅消失,權貴重設稅率的概率則相對較大。這就是因為權貴擁有法定政治權力,所以他們關于未來再分配的許諾不可信的情形。正式地說,μ*是p的減函數(shù)。p 越大,權貴做出讓步的許諾越可信,革命的成本就必須更低,才能吸引民眾。
我們也要注意μ*是θ的增函數(shù)。為了理解這一點,再一次使用隱函數(shù)定理,將(5.15)式兩邊對θ求導:
為了理解這個表達式為什么大于零,首先要注意的是,根據(jù)定義tP的一階條件(4.11)式,我們有(1-δ)C'(rP)= θ—δ;因 此dμ*/d0 中的第二項為零。這是應用包絡定理的一個例子(Green,Mas-Colell,andWhinston,1995,pp.964—966)。因 為p和tP都小于1,所以1—ptP>0, 注意到這一點,結果就出來了。這意味著一個更不平等社會有更高的臨界值,它明確反映了這一事實,即在更不平等的社會中,革命更有吸引力,所以,權貴需要讓他們關于未來的承諾必須高度可信,才能避免革命。
命題5.3的一個重要預測是,在其他條件不變的情況下,革命發(fā)生于不 平等的社會和權貴的政治權力使之難以做出關于未來讓步的可信承諾的社會。
如果能采用如第四章所述的有針對性的轉移支付,這些結果會有什么變化?我們有必要對此做一些思考。在這種情況下,權貴能在非民主中對民眾征稅。這一點的第一個影響是改變革命約束。(4.14)式給出了權貴最偏好的稅率,革命約束變?yōu)椋?/p>
因為民眾納了稅,卻沒有得到任何再分配。這意味著:
因為(μ-t)/(1—tr)<μ, 這直接意味著對處于與以前相比不平等程度更低的社會中的民眾,革命是有吸引力的。有針對性的轉移支付還有另一個含義:它們使權貴能夠?qū)γ癖娮龈嗟霓D移支付,進而使μ*降低,使權貴能在更大的參數(shù)空間避免革命。
本節(jié)分析的靜態(tài)博弈說明了諾言的可信度如何,民眾的選擇:是偏好生活在政治權力掌握在富有的權貴手中的非民主中?還是發(fā)動革命?這個博弈的另一個重要特征是,它有和我們用于分析民主創(chuàng)建及其鞏固的許多博弈一樣的結構。在那些博弈,完全像在這個博弈中一樣,那些擁有政治權力的人試圖做出讓步,如果那些讓步是可信的,現(xiàn)有體制就會存續(xù)。如果它們不可信,體制就不會存續(xù);它會毀于革命還是政變,或者是否存在權貴為避免革命而安排的向民主的均衡過渡,這些都取決于博弈的細節(jié)和試圖分析的環(huán)境。
5.6一個動態(tài)模型
上一節(jié)的分析表明權貴承諾的可信度如何影響非民主能否掙脫革命,特別是在民眾解決集體行動問題的非常時期的革命威脅對它施加的束縛。然而,權貴無力承諾未來再分配的模型是通過引入后續(xù)博弈、用簡化形式的方法建立的。在這一后續(xù)博弈中,權貴能夠以某種概率背棄諾言,重新設定稅率。
現(xiàn)在我們分析一個動態(tài)博弈,它準確反映了上一節(jié)的更簡單的博弈。這個動態(tài)博弈的優(yōu)點是它以一種看上去更為合理的、更為吸引人的方式說明了相同的問題。并且,正如第二章提及的和第六章詳細討論的那樣,在我們的理論中,制度的作用在根本上是跨期性的——他們決定權力的未來配置。因此,為了對此建立模型,我們需要一種跨時期的設置,現(xiàn)在開始討論這一問題。
權貴現(xiàn)在能夠保持他們在一個時期內(nèi)制定的當前稅率,但他們不能承諾未來的再分配——除非未來也出現(xiàn)了有效的革命威脅。因此,承諾問題采取了一種更為自然的形式,因為它是由那些擁有政治權力的人無力在將來約束自己的權力,除非他們放棄其政治權力這一問題所引發(fā)的。這個博弈也是一種動態(tài)模型和本書全書分析的動態(tài)博弈原形的第一個例子。如同那些博弈一樣,這一博弈有一個相對簡單的遞歸結構,我們通過集中考察馬爾可夫完美均衡使之進一步簡化。馬爾可夫完美均衡是相對容易描述的子博弈完美均衡的一個子集(Fudenberg and Tirole,1991,pp.501—535)。一般來說,主要的區(qū)別在于:在一個重復博弈中,一個參與者在任一時點采取的行動可以是這一博弈直至該時點為止的全部歷史的函數(shù)。在一個馬爾可夫均衡中,我們限制這一歷史依賴因素——的確,在特定時點的行動能夠僅決定于博弈在該點時的“狀態(tài)”(稍后我們將討論如何界定這種狀態(tài))。不論怎樣,限于馬爾可夫均衡確實是對該模型的一個簡化。為了說服讀者,我們將在下一節(jié)考察非馬爾可夫策略,描述非馬爾可夫子博弈完美均衡,并將其與本節(jié)分析的馬爾可夫均衡進行比較。
把總人口標準化為1,富有的權貴和貧窮的民眾與以前一樣占總人口的δ和1—?。但是,我們現(xiàn)在置身于一個動態(tài)的世界,所以以前概述的生產(chǎn)結 構適用于每個時期。特別是,所有時點的稅前收入是固定不變的,由(4.7)式給出。個人效用現(xiàn)在被定義為貼現(xiàn)的稅后收入的總和,貼現(xiàn)因子β∈(0,1);因此,在時間t=0 時,個人i的效用為:
它簡單地給出了個人收入流的貼現(xiàn)總和,E。是基于時間t=0可得到的信息集所做出的預期。
如果我們將自己限于革命從未發(fā)生過的事件序列,那么,(5.17)式可以改寫為包含更多信息的形式:
其中,第二個等式采用了稅后收入的表達式(4.5),考慮了稅率可能隨著時間的變化而變化,因此是與t掛鉤的。然而,(5.18)式僅適用于沿著均衡路徑的沒有革命發(fā)生的情況。更一般地說,我們應該有:
其中,如果在t之前的任何時間有過革命,p?=1; 否則,p?=0。yk 是個人i
在革命之后的收入。
我們將此處考慮的無限重復的貼現(xiàn)博弈用標準符號記為G(β) 表示。
如同在前面幾節(jié)中一樣,1一δ的貧窮民眾有事實政治權力,能形成革命威脅。它們能在任一t≥0的時期推翻現(xiàn)有體制。革命一經(jīng)發(fā)動,總會取得成功,但在這一過程中,μ部分的經(jīng)濟生產(chǎn)能力被永久性地毀滅了。因此,如果在t時期有革命,那么在所有未來的時期,每個民眾都得到每一時期的報酬(1-μ?)y/(1-8):經(jīng)濟的總收入是(1-μs)y,由1- δ個行動者分享。在此,革命過后,μ?是革命發(fā)生(μ?或μ2)時μ的值。這意味著,一旦革命發(fā)生,狀態(tài)不會波動。μ在兩個值μ?=μ和μ1=1之間變化,Pr(μ=μ)=q,不論μ-1是等于μ還是μ2。
μ是波動的這一事實對建立關于權貴許諾未來再分配的有限能力的模型是至關重要的。μ的變化相當于基本環(huán)境的變化,所以在非民主中掌權的 權貴會再次優(yōu)化。結果,由于明天所處環(huán)境的變化,他們今天承諾的再分配也許不會兌現(xiàn)。μ的高數(shù)值意味著革命的成本高昂,而q的低數(shù)值意味著革命威脅是罕見的,這也許是因為民眾沒有組織起來。革命威脅的波動是來自政治權力的承諾問題的根源。
可以對一個時期內(nèi)(例如t時期)事件的時序做如下總結:
讓我們從革命一旦發(fā)生的支付開始。將VP(R,μ)定義為:在革命在威脅狀態(tài)μs∈{μ,1}下發(fā)生時,貧窮的民眾所得到的支付。如前所述,只有在革命發(fā)生時的μs的值才是重要的;革命過后,經(jīng)濟的生產(chǎn)能力的一部分μs被永久性地毀滅了。這意味著,革命在狀態(tài)μ?中發(fā)生的支付為:
1.μt被顯示出來。
2.權貴制定稅率tN。
3.民眾決定是否要發(fā)動革命,用p?表示,p?=1就相當于t時期的革命。如果有革命發(fā)生,他們獲得在將來所有時期產(chǎn)量的剩余份額1-μr。
對馬爾可夫完美均衡而言,關鍵的概念是博弈或體系的“狀態(tài)”,它是對所有與支付相關的信息的完全的界定。在此,體系的狀態(tài)由當前的革命機會構成,用μ或μH表示。設o={tN(·)} 為權貴在狀態(tài)μ=μ或μ時采取的行動。它由稅率tN構成,zN:{,μH}→[0,1]。類似地,o={ p(·,·)}是民眾的行動,由發(fā)動革命的決策p構成,p取決于權貴當前的行動(p=1代表革命)。因此,與前一個模型一樣:p:{μ1,μH}×[0,1]→{0,1}。于是,一個馬爾可夫完美均衡便是一個策略組合,{σr,σP}使得對于所有的μ,σP和σr都是對彼此最優(yōu)的反應。馬爾可夫完美均衡是子博弈完美均衡的一個子集,因為它們不包括以非馬爾可夫策略為特點的子博弈完美均衡。
馬爾可夫完美均衡概念的優(yōu)點是它用一種簡單的方式分析了承諾問題:給定體系的狀態(tài),在此是μ的值,不論以前做出的許諾如何,也不論博弈過去是如何進行的,每一方都選擇了最優(yōu)策略。因此,這一均衡概念已經(jīng)是承諾問題的一部分:所有參與人都知道,每一方都在未來采取最符合其自身利益的行動。關于這一均衡概念另一個方便之處是,它適用于一種使用貝爾曼方程的易于處理的分析(即,簡單的動態(tài)規(guī)劃方法;有關動態(tài)規(guī)劃及其在經(jīng)濟學中應用得非常好的介紹,參見:Sargent,1987和Stokey,Lucas andPrescott,1989)。
讓我們從革命一旦發(fā)生的支付開始。將VP(R,μ)定義為:在革命在威脅狀態(tài)μs∈{μ,1}下發(fā)生時,貧窮的民眾所得到的支付。如前所述,只有在革命發(fā)生時的μs的值才是重要的;革命過后,經(jīng)濟的生產(chǎn)能力的一部分μs被永久性地毀滅了。這意味著,革命在狀態(tài)μ?中發(fā)生的支付為:
上式以復利計算了所有未來收益,考慮了未來以貼現(xiàn)因子β<1貼現(xiàn)的因素。我們有:
為理解這一點,我們可以把(5.19)式寫成:
然后,觀察該表達式右邊方括號內(nèi)的項無非就是VP(R,μ) 本身,因此,(5.19)式可以寫成:
解出VP(R,μ?), 就得到了我們前面寫出的、在下面(5.21)式中使用的公式。
注意無限期界在分析上如何幫助我們是很重要的。我們在這里用到的是在革命發(fā)生之后觀察未來,加總民眾從革命得到的支付這一事實。(5.20)式說明的是:從明天開始觀察無限的未來與今天觀察無限的未來看起來是完全相同的。
同樣,因為富有的權貴失去了所有的東西,所以V(R,μ)=0。接下來回想一下,我們也假定了μ=1;在μ=μ1的時候,民眾不會發(fā)動革命。因此,惟一相關的價值就是從狀態(tài)μH=μ開始的價值:
接下來轉向權貴的決策。首先,考慮狀態(tài)μ=μ,其中不存在革命的威脅,我們試著計算在這種狀態(tài)下權貴和民眾得到的支付,用Vr(N,μ)和VP(N,μ1) 表示。為便于說明,在價值函數(shù)中保留μ的上標H和L。馬爾可夫完美均衡的概念表明不論過去的許諾如何,在這一狀態(tài)下,權貴選擇在這一點上最符合其利益的政策。因為不存在革命的威脅,權貴肯定會制定tN=t, 不會進行任何再分配。然而,在非民主中,狀態(tài)μ=μ是不會持久的。下一個時期,我們可能轉到μ=μH,在這種情況下,權貴也許會不得已地進行再分配或者也許有一場革命發(fā)生。
這些價值函數(shù)有一種在本書的動態(tài)分析中反復出現(xiàn)的形式,所以,理解它們背后的推理是很重要的。為了具體一些,我們集中考察權貴。
(5.22)式中的價值函數(shù)表明,在非民主中,在狀態(tài)μ=μ1下,權貴中的一員的價值由兩項構成:(1)今天所發(fā)生的價值,第一項y;(2) 預期明天發(fā)生的價值或后續(xù)價值,用第二項β[qV(N,μH)+(1—q)Vr(N,μ)] 表示。今天,給定決策tN=t, 不會有任何再分配,權貴的一員會得到y(tǒng)”, 這是第一項。第二項乘以β,因為它從明天開始,所以是由貼現(xiàn)因子β貼現(xiàn)的。明天,從μ的分配中會有新的抽取,狀態(tài)μ1以1-q的概率重現(xiàn),所以我們有p?+1=μ1。在這一情況下,與今天完全相同的推理過程意味著一個權貴從那一時點開始的價值為Vr(N,μ);因此,這一項乘以1-q,被作為未來價值的一部分包含其中。價值V(N,μ1)再次出現(xiàn),因為從狀態(tài)μ=μ望向無限未來的世界與從狀態(tài)μ+1=μ望向無限未來的世界看起來完全相同[回想一下等式(5.20)]。狀態(tài)會以概率q發(fā)生變動,我們有μ+1=μ;在這一情況下,一個權貴在明天會有不同的價值,我們用Vr(N,μH)表示。
同樣的觀點也適用于民眾,給出相對應的VP(N,μ1)的表達式,它也由兩項構成:今天所得yP,以及明天將要得到的β[qVP(N,μH)+(1-q)VP(N,μ)]。
關于(5.22)式價值函數(shù)的優(yōu)勢是它們的“遞歸”結構?;旧希磥砼c現(xiàn)在是十分相似的,所以在狀態(tài) 下適用于今天的價值也適用于明天,如果狀態(tài)仍為μ。
自然,(5.22)式不足以描述均衡,因為我們不知道在μ=μ的狀態(tài)下會發(fā)生什么,或者,換而言之,我們不知道V(N,μ?)是什么。同理,我們也不知道VP(N,μ)是什么。在這種狀態(tài)下,或許存在有效的革命威脅。所以,必須首先檢查革命約束是否具有約束力。為此,我們將Vr(N)和VP(N)定義為在社會一直保持非民主(即沒有革命)且權貴絕不會向民眾再分配(即tN=tr) 時的支付。顯然,我們有:
換而言之,要使革命約束有效,不平等程度必須足夠高(即,0足夠大)。如果不平等的程度不夠高,使我們有θ≤μ,那么即使在狀態(tài)μ=μ下,即使永遠都不會有再分配,也不存在革命的威脅。在這種情況下,權貴總是會制定其無約束的最佳稅率,N=t, 而且在均衡路徑上,沒有革命發(fā)生。
回想一下上一節(jié)中“靜態(tài)”模型的分析是有幫助的。動態(tài)模型中的革命約束(5.24)式與靜態(tài)模型中的革命約束(5.4)式完全相同。在這兩種情況下,它們都直接將不平等與發(fā)動革命的成本聯(lián)系在一起,這是在靜態(tài)模型和動態(tài)模型之間進行比較的基礎。
革命約束(5.24)式有約束力的情形是更為引人注目的。在這種情況下,如果權貴在狀態(tài)μ?=μ下制定tN=t, 那么將會有革命爆發(fā)。所以,權貴通過制定稅率tN=t>0 做出了一些讓步。當權貴制定了稅率t 并被預料到他們在將來也會這么做,且沒有革命發(fā)生的時候,我們會用V(N,μH,zN=t) 和VP(N,μH,N=t) 來表示權貴和民眾在狀態(tài)μ=μH下的價值。在這一稅率下,一個i類型的行動者得到的凈收入為(1—t)yi,加上他得到的一次性的轉移支付個。根據(jù)政府的預算約束,一次性轉移支付為T=(t—C(t))y,其中是總稅收,C()y是稅收成本。
通過和前面相同的論證過程,我們可以得到價值函數(shù)Vr(N,μH,tN=t)和VP(N,μH,tN=t), 由下式給出:
表達式VP(N,μ,N=t) 背后隱藏著相似的論證過程。今天,一個公民得到了一份相對高的收入,因為存在以稅率t進行的再分配。但是,未來會發(fā)生什么是不確定的。如果狀態(tài)仍為μ的話,再分配會繼續(xù)。然而,這是沒有保證的,事實上,威脅狀態(tài)可以轉換為μ,革命威脅會消失。正如我們在前面所看到的那樣,現(xiàn)在,不論權貴許諾什么,他們都會停止進行再分配并令N=t。 因此,VP(N,μ2,zN=t) 的表達式已經(jīng)包含了今天所做出的關于未來再分配的許諾的“不可信性”。今天的再分配之所以出現(xiàn),是因為民眾擁有事實政治權力:他們有相對有效的革命威脅,如果權貴不以再分配的形式做出一些讓步,他們能夠推翻現(xiàn)有體系。因此,政治權力給他們帶來了額外的收入。然而,在明天,如果給予民眾政治權力的因素革命威脅——消失,這種再分配也許就會中止。這就是這一社會中承諾問題的實質(zhì)。
在這一點上也要注意推理過程與上一節(jié)簡單博弈中所用推理的相似性。在那里,權貴做出了以稅率t進行再分配的許諾,但在革命威脅消失以后,自然決定他們是否重新制定稅率。在這里,權貴今天能成功地向民眾進行再分配,但是,民眾所關心的不僅僅是今天的再分配,還有明天的、后天的,等等。今天的再分配是由民眾的政治權力——革命威脅支持的。權貴也許愿意許諾在明天進行再分配,但當自然決定在明天革命威脅消失(即狀態(tài)以概率1-q 轉換到)時,他們就不會再兌現(xiàn)他們的承諾,并將稅率削減到0,tN=t, 因此,如在上一節(jié)中所說的那樣,前一節(jié)的簡單博弈是描述在此處更仔細構造了模型的動態(tài)承諾問題的一種簡化形式的方法。
回到對當前博弈的分析,我們?nèi)孕枰獩Q定權貴在狀態(tài)μH下決定以稅率t進行再分配之后民眾采取的行動。顯然,他們要在不革命p=0和革命p=1之間作出選擇。如果他們決定發(fā)動革命,那么,一旦博弈達到了這一點,革命的價值函數(shù)Vr(R,μH)和VP(R,μH)就會適用。否則,我們會用Vr(N,μH,tN=t)和VP(N,μH,tN=t) 表述革命的支付。并且,顯而易見的是,一個公民對p 的選擇取決于VP(N,μH,tN=t) 和VP(R,μ#) 哪一個更大,因此,我們有:
這一決策計算對所有的民眾都是一樣的。換而言之,如果一個公民由革命得到的收益高于今天以稅率t進行再分配得到的收益,他就會參加革命。以稅率t進行再分配可以再次被認為是“權貴做出的令人半信半疑的再分配許諾”——今天有以稅率會進行的再分配,如果自然決定明天存在有效的革命威脅,那么明天也許還會有這一再分配。我們在(5.26)式中假定如果VP(R,μH)=VP(N,μ#,zN=t), 那么 p=0,所以,無差異被不發(fā)動革命打破,以此來繼續(xù)我們的分析。
在p由(5.26)式中給出的情況下,我們也有:
如我們所知,權貴愿意避免革命,如果他們能夠這樣做;問題是他們是否能夠這樣做。為了回答這個問題,我們需要清楚權貴能許諾給民眾的最大價值是多少。顯然,這是他們能制定的民眾最偏好的稅率t, 由(4.11)式給出。因此,相關的比較是在VP(R,μ)和VP(N,μH,tN=tP)之間,如果VP(N,μH,zN=t)≥VP(R,μH), 那么革命就是能夠避免的,否則就不能。
方程(5.28)有簡單明了的意義:VP(N,μ?,tN=rP) 等于一個公民的稅前收入yP的貼現(xiàn)值加上凈再分配的預期現(xiàn)值。凈再分配為tP(y—yP)-C(rP)y,但它僅發(fā)生于狀態(tài)為μ的時候,其發(fā)生概率為q。然而,在(5.28)式中,(zP(y-yP)-C(rP)y) 乘以的是(1-β(1-q)), 而不是q。這一點反映了這樣的事實:即我們在今天從狀態(tài)μ開始,在今天由于貼現(xiàn)(即由于β<1)比未來更重要的情況下,狀態(tài)μ(將沒有任何再分配的情況)得到的權數(shù)為β(1一q)而不是(1-q)。于是,狀態(tài)μ#得到了余下的權數(shù)1-β(1-q)(換句話說,因為我們從高威脅狀態(tài)開始,民眾在今天以及在未來的q部分時間中得到轉移支付,所以轉移支付的凈現(xiàn)值乘以1+βq/(1一β)=(1-β(1-q)/(1-β))。還要注意的是,隨著β>1(即當貼現(xiàn)消失時),狀態(tài)μ的權數(shù)的確向q收斂。
如果這一條件不成立,那么,對公民的可信的最大化的轉移支付也是不夠的,在均衡路徑上將會發(fā)生革命。現(xiàn)在我們用(5.9)式來定義μH的一個臨界值,再次用μ*來表示,在μ?=μ*或
有必要指出的是,(5.30)式與p=1-β(1-q)的靜態(tài)模型的(5.15)式是完全相同的,這再一次強調(diào)了兩個模型的相似性。
把所有這些部分綜合起來,我們得到了本節(jié)中的關鍵命題,盡管更為復雜,但它在很多方面印證了命題5.3。這也是本書分析的眾多博弈的共同特點。我們從更簡單的簡化形式(靜態(tài))的模型開始,然后表明,在大多數(shù)情況下,我們的結果在更令人滿意的動態(tài)模型中也是成立的。
為了更正式地陳述本節(jié)得出的主要結果,我們可以直接使用在命題5.3之前用來界定策略的符號。在那里,行動取決于μ的高低,現(xiàn)在這是一個關鍵的狀態(tài)變量。這意味著在我們考慮的重復博弈中,一個馬爾可夫策略與命題5.3分析的博弈的均衡策略有完全相同的形式。因此能夠做出如下的陳述:
在此,我們使用了直觀的形式陳述該命題。命題5.3和命題5.4之間的區(qū)別是關于μ*的公式以及這樣一個事實,即這些策略現(xiàn)在是一個重復博弈的馬爾可夫策略,而不是一種擴展形式博弈中的策略。
把注意力放在θ>μ的情形上是重要的。從掌權的權貴開始,如果μ<μ*,那么當μ=μ時,他們會制定一個零稅率;然而,當狀態(tài)轉換到μ#時,他們就會被革命掃蕩出局。問題是,盡管權貴愿意通過向民眾提供再分配來保持權力,但他們在今天不能提供足以使非民主對民眾的現(xiàn)值和革命的現(xiàn)值一樣大的再分配。為了避免革命,他們必須不僅在今天,而且在明天進行再分配。然而,遺憾的是,他們不能可信地許諾在未來進行足夠的再分配,,結果,民眾發(fā)現(xiàn)造反是最優(yōu)的選擇。相反,當μ≥μ*,權貴能夠用再分配避免革命。所以在狀態(tài)μ=μ下,他們制定稅率為vN=0, 當μ?=μ時,他們制定稅率為vN=t, 該稅率恰足以阻止革命。
因此,這一命題表明,在一個動態(tài)環(huán)境中,權貴向民眾轉移資源的能力換而言之,其許諾的“可信度”_-———如何決定于政治權力的未來配置當q非常低的時候,因為革命威脅,民眾在當前也許擁有事實政治權力,但是他們不太可能在將來仍擁有它。在這種情況下,權貴做出的任何承諾都是不可信的,民眾偏好運用他們的政治權力使社會向著有利于他們自己的方向變革。只有在q非常高,使得民眾將來有可能再次擁有事實政治權力的時候,權貴作出的許諾才足以可信到能夠避免一場革命的程度。
這里有一個耐人尋味的悖論。當q 高,使得民眾更長期地擁有事實政治權力時,更容易避免革命。這是從下面的事實中得出來,即按照(5.30)式的定義,μ*是q的減函數(shù),正如按照(5.15)式的定義,μ*是p的減函數(shù)一樣。這是因為,如果民眾的政治權力不是暫時性的,權貴作出可信的關于未來再分配的許諾就更容易。這在某種程度上是違背直覺的,因為一個簡單的直覺是,當民眾更好地組織起來,更為強勢的時候,革命就不僅僅是一個威脅那么簡單了。之所以并非如此,是因為未來革命威脅同樣使權貴能夠做出更可信的承諾以阻止革命。一旦我們把民主納入這個模型,均衡的這一特點使我們能夠為一些關于民主出現(xiàn)的史實提供耐人尋味的解釋。(參見第七章)
同樣,如在上一節(jié)中一樣,μ*的臨界值取決于社會不平等的程度。特別是,社會越不平等(即θ越高),μ*就越高,革命的可能性就越大。原因很簡單:不平等的程度越高,革命就越吸引民眾,于是要避免一場革命就需要更大量的可信的再分配。
5.7激勵兼容的承諾
上一節(jié)中的分析集中于馬爾可夫完美均衡,并說明革命如何能作為均衡的結果出現(xiàn)。因為民眾在未來的政治權力是有限的,所以,當權貴把持政治權力時,權貴做出的任何承諾都是不完全可信的,而且民眾也許偏好在今天通過革命奪取政權。這種情景中的一個重要因素就是承諾問題:一旦革命的威脅消失,權貴便發(fā)現(xiàn)恢復他們最偏好的稅率是最優(yōu)方案。這是我們把注意力限于馬爾可夫策略的結果,因為我們硬性規(guī)定,一旦革命的威脅消退,權貴總是選擇最符合其眼前利益的策略。
然而,可能的是,權貴是能夠做出某些其他許諾的例如,他們可以許諾在將來進行再分配,即使這并不符合他們的直接利益。他們能夠用默契的理解來支撐這個承諾:如果他們違背了諾言,一旦革命威脅重現(xiàn),民眾就會發(fā)動革命,使權貴得到很低的支付。換句話說,這些許諾可以由未來懲罰的威脅或“重復博弈”策略來支持。懲罰對應的是民眾在將來要采取的行動(即革命),一旦權貴偏離了其規(guī)定行為(也就是背棄他們的諾言),這些行動將有損權貴的利益。當我們允許參與人實施非馬爾可夫策略時,結果是:非民主能在更大的參數(shù)值的集合下存續(xù)。馬爾可夫和非馬爾可夫策略之間的重要區(qū)別是,后者允許參與者在t時點采取的行動不僅僅取決于該時點的狀態(tài),還取決于這一博弈到該點為止的歷史。
本書不介入關于重復博弈理論的長篇大論的討論,所以我們的分析是簡短的(有關更多重復博弈的內(nèi)容,參見:Fudenberg andTirole,1991,Chap-ter5;關于懲罰策略在何種場合下可以解決與此處研究相近的博弈中的承諾問題的分析,參見:Powell,2004)。 在這里,我們想指出的是,這種類型的諾言能在某種程度上解決承諾問題,但是基本的承諾問題仍然存在。在不 存在革命威脅的狀態(tài)下,權貴仍然不可能可信地許諾任意數(shù)量的再分配。因此,命題5.4的精神甚至適用于參與人采取非馬爾可夫策略的情況。
現(xiàn)在來分析命題5.4中θ>μ且μ<μ*中的情形,在限于馬爾可夫完美均衡時,惟一的均衡包含了革命。我們來看權貴是否能用由未來懲罰支撐的激勵兼容的許諾來避免革命。為此,一旦考慮潛在的懲罰策略,我們首先要找出權貴能夠給予民眾的最大價值,因為,一般來說,重復博弈有許多子博弈完美均衡,我們集中考察對權貴最有利的子博弈完美均衡。這一子博弈完美均衡將在最大的參數(shù)值集合下阻止革命;然而,在同樣的參數(shù)值集合下既能阻止革命,又給予民眾更多的其他子博弈完美均衡。不過,這一對特定均衡的分析已足以表明在非馬爾可夫均衡中何種結果能受到支持。
一旦他們偏離這一行為,會發(fā)生什么?顯然,答案取決于民眾如何反應。我們想知道是否能使權貴做出的在狀態(tài)μ下以稅率t1>0進行再分配的許諾可信。當偏離不那么有利可圖或當偏離規(guī)定行為受到嚴重的懲罰 時,許諾可能更為可信。最嚴重的懲罰是民眾在機會重現(xiàn)時發(fā)動革命(對于民眾來說,在狀態(tài)μ=μ下發(fā)動革命是無利可圖的,因為μ1=1,所以在狀態(tài)μ=μ1下發(fā)動革命的威脅是不可信的,因此它絕不是一個子博弈完美均衡的組成部分)。因此,確保權貴不違背他們諾言的最好辦法是用盡可能嚴重地懲罰(可信地)威脅他們——也就是說,狀態(tài)一轉換到μ=μ就革命。所以,狀態(tài)變?yōu)棣?μH,就會發(fā)生革命。在這一點之前會發(fā)生什么?權貴正偏離他們許諾的行為,與此同時,他們采取對他們最有利的政策,所以tN=r=0。于是,我們得到的是對權貴的價值Va(N,μ), 其中下標d 表示他們已經(jīng)偏離了其規(guī)定的行為。這一支付由以下的遞歸式給出:
第一個約束保證權貴不愿背棄諾言,第二個約束要求民眾在高威脅狀態(tài)下不愿發(fā)動革命。
用與得到權貴價值的方法相類似的方法,我們可以得到V(N,μH,[亡,t])。 特別地,我們有如下的民眾的價值函數(shù)。在低威脅狀態(tài)下:
在給出這個最大化問題的完全的解法之前,將μ的最小值描述為使革命得以避免的數(shù)值是簡單明了的。我們用μ**表示這一臨界值,這與上節(jié)中的臨界值μ*相類似。正式地說,這一臨界值對應于使最優(yōu)化問題的約束集為非空的μH的最小值。當約束集為空集時,這意味著不存在可信的同時又能說服民眾不發(fā)動革命的稅率向量[亡,t],所以,在狀態(tài)μH下不得不存在一個均衡革命。
能夠證明這一稅率云是β的增函數(shù);未來越有價值,對于權貴來說偏離他們許諾的行為就越不具有吸引力,所以他們能夠許諾的稅率的最大值就越高。這是顯而易見的,事實上,這也是重復博弈分析的一個根本原則;為了讓參與人不采取符合他們眼前利益的行動,來自這一行動的收益就需要被其他一些未來的考慮來沖抵。參與人越是低估未來或預期懲罰越輕微,說服他們兌現(xiàn)諾言就越困難。
(5.39)式突出的重要一點是權貴不具有做出承諾的無限制的權力:他們有有限的能力,由未來懲罰的威脅來支持。他們做出的許諾只有在當時兌現(xiàn)這些許諾符合他們的利益時才是可信的。這里,一些大于零的再分配甚至在沒有革命威脅的情況下也符合他們的利益,因為他們知道,若不這樣的話,以后他們將不得不容忍革命的爆發(fā)。然而,這種未來懲罰的威脅能夠支持的只是有限的再分配(也就是說,在低威脅狀態(tài)下,權貴不能可信地許諾一個大于云的稅率)。
這一分析于是意味著革命能否避免的問題簡單地歸結為民眾在狀態(tài)μ=μ下從以稅率云進行的再分配和在狀態(tài)μ?=μH 下以稅率tP進行的再分配中得到的支付是否好過革命對民眾的支付?;蛘?,換句話說,這相當于稅率向量[t′,z]是否在不等式(5.35)式和(5.37)式給出的最大化問題的約束集合內(nèi)。
這一討論得出了本節(jié)的重要結果,我們非正式地陳述如下:
結果:當我們允許非馬爾可夫策略時,對于所有的μ≥μ**,革命是能夠避免的。在此,μ**<μ*,表示現(xiàn)在進行更大量的再分配是可能的,但μ**>0,意味著如果μ充分小,革命能夠發(fā)生。
為了理解μ≥μ**時子博弈完美均衡的性質(zhì),有必要注意,在這種情況下,對于權貴而言存在著一個額外的動機:“稅收平滑”。直觀地說,權貴希望以對自己最小的成本為民眾提供既定數(shù)量的再分配。因為由函數(shù)C(·) 給出的稅收成本是凸的,這意味著稅收應盡可能少地呈現(xiàn)可變性換而言之,它們應該是平滑的?!?〕這一思想是巴羅(Barro,1979)在討論最優(yōu)財政政策時首次提出的,但在這里同樣適用。這樣的稅收平滑在以前是不可能的,因為權貴從未能許諾在狀態(tài)下進行再分配。既然這種再分配是可能的,稅收平滑也就作為一種可能性出現(xiàn)了。
稅收平滑的觀點清楚地表明,對權貴來說,提供效用VP(R,μH)的最廉價的辦法就是制定一個固定不變的稅率t?,使得:
在這種情況下,如前所述,策略界定一個參與人,即使是在脫離均衡路徑的時候,是如何行動的,現(xiàn)在均衡路徑包括了所有截至到那時為止的歷史。特別是,在此h-1 表示均衡路徑。于是,只要行動是在這一路徑上,權貴就會在兩種狀態(tài)下都制定ts,而且民眾不造反。然而,如果權貴制定小于ts的稅率,我們就會沿某一歷史h-1≠h-1 移動,且這些策略表示只要狀態(tài)為μ=μH,民眾就會發(fā)動革命。我們?nèi)绾沃烂癖娫谶@樣的一種情形下發(fā)動革命是可信的?這是由(5.45)式得出的,該式表明如果權貴發(fā)現(xiàn)他們在不同于h-1的某一歷史之后制定稅率,他們就會把稅率定為零。因此,窮人明白,在這場博弈中,如果他們不在權貴偏離規(guī)定行為后發(fā)動革命,從那時起他們將得不到任何再分配。因此,只要革命約束θ>μ有效,在權貴偏離規(guī)定行為后發(fā)動革命就是最優(yōu)的。
最后,當μ∈[μ**,μS]時,革命能夠避免,但是完全的稅收平滑就不再可能了。在這種情況下可以看出,對權貴來說,最好的子博弈完美均衡是稅率向量[,],它是(5.36)式的解并滿足:
總結這一討論,我們有下述命題:
命題5.5中的重要之處是,現(xiàn)在有更大的參數(shù)值集合使權貴能夠避免革命。換而言之,在μ**≤μ<μ*這樣的社會中,如果我們不允許權貴作出激勵兼容的在將來低革命威脅狀態(tài)時期的再分配許諾,將會出現(xiàn)均衡革命;然而,一旦我們允許這種許諾,革命就能避免。并且,甚至在μ≥μ**的時候,由于使用激勵兼容許諾的可能性,權貴能通過平滑稅收為他們自己達成更好的結果。
無論如何,重要的是要強調(diào)權貴仍然有有限的做出可信許諾的能力。只有以滿足不等式Vr(N,μ,[t,t#])≥Va(N,μ)的稅率亡進行再分配的許諾才是激勵兼容的。這意味在μ<μ**的社會,與命題5.4相同的考慮適用,可信的再分配不足以說服民眾在非民主中生活,他們將偏好另一條路線。這里,他們面臨的唯一選擇就是革命。在第六章,我們說明權貴如何能通過改變政治制度,使未來的再分配更可信,說服民眾不發(fā)動革命。民主化賦予了民眾政治權力,從而使更高水平的未來再分配可信。
5.8結論
在本章中,我們提出了關于非民主政治的基本模型,并介紹了在很大程度上支撐我們方法的基本的政治承諾問題。我們研究了一個非民主體制在面對集體行動和革命的威脅時如何希望做出讓步以避免被剝奪。然而,由于革命威脅有其固有的暫時性,讓步的許諾也許不足為信。正如我們用一些歷史的事例所說明的那樣,當革命的威脅消失時,政府也許會背棄它的許諾。如果民眾預期非民主體制將背棄其諾言,該體制也許就會被革命推翻。
我們首先用靜態(tài)的擴展式博弈闡釋了這些思想。在其中,我們引入了一個政府兌現(xiàn)其許諾的外生的概率。盡管這個模型有用且容易處理,但外生的背棄諾言的概率是過于簡化的形式。由于這一原因,我們提出了一個內(nèi)容更為豐富的動態(tài)模型,其中政府能夠?qū)裉熳龀鲈S諾但不能對未來許諾。我們說明該動態(tài)模型的定性結果與靜態(tài)模型是完全相同的。
然而,到目前為止我們允許考慮的選擇是有限的:例如,除了收入再分配的讓步政策之外,政府是否有可以使用的其他手段?答案是肯定的,在第六章將論證民主化正是作為權貴為阻止革命而做出的可信讓步而出現(xiàn)的。通過民主化,權貴允許民眾不但制定今天的稅率,而且制定未來的稅率,這一點使得他們的讓步可信。然而,即使在那里我們的討論也是不完全的。權貴可能試圖用鎮(zhèn)壓避免革命或?qū)嵭忻裰骰?,而不是做出任何類型的讓步。因此,我們在第六章也討論讓步、民主化和?zhèn)壓之間的相互作用問題。第六章還將詳細討論我們關于民主化的方法的概念基礎——特別是強調(diào)為什么 制度變革可能有助于解決承諾問題。
特別聲明:以上內(nèi)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nèi))為自媒體平臺“網(wǎng)易號”用戶上傳并發(fā)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