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大圖書館誣告案反思二:楊景媛最初的行為并不是誣告,只是后來
文/姜詩華
通過武漢大學圖書館誣告案,楊景媛成為了無可爭議的話題女王,她囂張跋扈的風格依舊,甚至不惜曬出與輔導員的錄音威脅武漢大學,一副魚死網(wǎng)的樣子。不過,為她說句公道話,其最初的行為算不得誣告,只是后來,她沒有學會如何去愛,一步步偏激且狂妄的性格,為自己編織了一個噩夢。
先說一點,我無意為楊景媛本人辯護,只是想說:任何事情的發(fā)展都是有一個過程的,武大圖書館誣告案件,其實也不例外。最初的時候,她看到男同學在有桌子遮蓋的情況下,穿著外褲的情況下,一個相當隱蔽的地方做一個動作幅度很小的隱私動作,她認為是自己受到了侵犯,考慮到女性的自衛(wèi)心態(tài),去報告學校,報告警察,這樣的行為,其實算不上誣告,我們姑且稱之為是反應過當。
但是,當她看到男生提供了皮膚病診斷證明,當很多法學的老師們鑒定她自己拍攝的視頻后,告訴她這不是性騷擾,她仍找特定時間點來爆料(選擇武漢大學校慶日),找其他人來輿論攻擊抹黑男同學(造謠肖的家庭背景、造謠高中時的事跡),這個時候性質(zhì)在逐漸發(fā)生改變。后來,在法院明確判決,且寫了很長很明晰的法律辨析后,她仍不接受法院判決,并把他人隱私公布,且在網(wǎng)絡上煽動對男同學的污蔑言論,這就不僅僅是誣告,而是對肖同學的打擊迫害了。
什么是誣告,是指明知客觀事實,而故意歪曲,造謠來攻擊他人。起初,楊景媛的行為并不是誣告,而是反應適當。但是,在知道了客觀事實而不思悔改、甚至在法院判決之后依然囂張跋扈,就已經(jīng)不是簡單的誣告了,而是故意對肖同學打擊迫害,也把自己從原告變成了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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