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石先生,就因為提前退租想拿回押金,被房東丈夫連扇4個耳光,房東還鎖門、斷電,各種刁難。好在石先生堅持維權,一年多后法院判決,房東賠償近萬元!這事兒咱得好好嘮嘮,不光是看熱鬧,還能學到不少租房、維權的法律知識。
一、退租咋就成了“噩夢”?房東打人、鎖門、斷電一條龍
2022年9月,石先生在武漢東西湖區(qū)租了個店面開理發(fā)店,合同一簽3年,還交了2500元押金,合同里寫著“提前解約得提前一個月協(xié)商”。本來想著能順順利利開店賺錢,誰知道2024年5月,生意不好做,石先生就想提前退租。
5月11號,石先生找房東夫婦商量,結果對方一聽要退租,臉立馬就拉下來了,直接威脅說:“不租滿3年,別想拿回押金!”石先生剛想理論幾句,房東丈夫盧某突然沖上來,抬手就是4個耳光,把石先生打得臉都腫了,后來鑒定是輕微傷。這還不算完,盧某打人后,直接被警方行政拘留10天,罰款200元。
可事情到這兒還沒完,房東接下來的操作更是離譜。她把店鋪大門反鎖,石先生的員工根本進不去,生意也做不了。報警后,房東雖然開了門,卻偷偷把電線剪斷,店里沒電,還是沒法營業(yè)。更氣人的是,房東還假惺惺地提出給1.25萬元和解(1萬元打人賠償+2500元押金),結果第二天就反悔,說賠太多了。這不是把石先生當猴耍嘛!
二、從敗訴到勝訴,石先生靠啥逆風翻盤?這些法律要點你得懂
石先生咽不下這口氣,直接把房東告上法庭。2024年12月一審的時候,法院卻認為石先生“單方違約”,押金不用退。石先生不服,繼續(xù)上訴,2025年8月二審,終于迎來大反轉,法院判決房東賠償石先生近1萬元!這里面的法律門道,咱可得搞清楚。
要點一:暴力行為讓房東直接“違約”
按照《民法典》規(guī)定,房東有義務提供安全、穩(wěn)定的租賃環(huán)境。盧某毆打石先生,這行為直接導致租賃環(huán)境沒了安全性,石先生為了自身安全選擇解除合同,完全合法,不算違約。所以一審說石先生“單方違約”,二審給推翻了。以后要是遇到房東動手,租客有權解除合同,還不用擔責。
要點二:押金可不是隨便能扣的“違約金”
合同里白紙黑字寫著,押金是“水電及設施保證金” ,不是違約金。石先生沒損壞店里設施,房東就沒理由扣押金。很多人租房也會遇到這種情況,房東隨便找借口扣押金。記住,只要合同沒明確說提前退租押金不退,租客又沒損壞東西,房東就得退押金。
要點三:房東搞破壞,停業(yè)損失得賠償
房東鎖門、斷電,導致石先生沒法正常經(jīng)營,這屬于侵權行為。根據(jù)法律,房東得賠償石先生這期間的合理損失,也就是停業(yè)損失。所以二審判決房東除了退押金,還得賠1000元停業(yè)損失費,另外打人造成的醫(yī)療費、誤工費,也得賠6000元左右。要是以后遇到房東惡意干擾經(jīng)營,租客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三、網(wǎng)友吵翻:這事兒到底怪誰?為2500元折騰一年值不值?
這事兒曝光后,網(wǎng)友們都炸了,評論區(qū)吵翻天,觀點主要分成兩派:
一派網(wǎng)友力挺石先生,覺得他做得對:
“石先生太剛了!被欺負成這樣,就是得維權到底,不能讓惡霸房東得逞,這口氣必須爭回來!”
“2500元可不是小錢,這是自己的合法權益,憑啥不要?而且這不是錢的事兒,是尊嚴問題,必須讓房東付出代價?!?/p>
另一派網(wǎng)友則覺得這事兒太折騰,有點不值:
“為了2500元押金,花一年多時間打官司,太耗精力了。要是我,可能就忍氣吞聲了,畢竟做生意還得花時間和精力?!?/p>
“雖然石先生贏了,但這一年多肯定不好受,各種跑法院、準備材料。有時候退一步海闊天空,沒必要把關系鬧這么僵?!?/p>
但不管怎么說,石先生的經(jīng)歷給大家提了個醒:租房遇到問題別慌,更別忍氣吞聲,要學會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就算過程艱難,只要堅持,正義可能會遲到,但絕不會缺席! 要是你們遇到這種事兒,會為了2500元押金折騰一年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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