紹興魯迅故里景墻上,魯迅夾煙的形象已經(jīng)矗立22年。這幅由新興木刻運動傳承而來的藝術(shù)創(chuàng)作,本質(zhì)是對歷史真實的視覺還原。魯迅一生與煙為伴,煙卷是他思考的伴侶、反抗的注腳——在《藥》中,華老栓握著帶血的饅頭走向刑場,手里攥著的是對生命的愚昧;在《孔乙己》里,長衫上的煙漬與酒漬,共同勾勒出舊知識分子的精神困局。煙卷不僅是個人習慣,更是一個時代知識分子精神困境的隱喻。
最近有人投訴魯迅夾煙的這個形象,可以理解,但我個人認為,還是得考慮當年的時代背景及其寓意。
投訴者是站在“誤導青少年”為由要求修改景墻,不過我想說的有兩個點:
一是法律與場景的錯位:根據(jù)《公共場所衛(wèi)生管理條例》,禁煙令針對的是現(xiàn)實空間,而紀念館作為文化展陳場所,其功能是歷史記憶的保存與傳遞,而非現(xiàn)實行為的規(guī)范。
二是時間維度的斷裂:魯迅生活的民國時期,公共場所禁煙尚未成為社會共識。用當代法規(guī)倒推歷史人物的行為,如同要求《紅樓夢》中的賈寶玉佩戴電子煙,時代語境的割裂必然導致文化符號的失真。
我比較認同紹興魯迅紀念館的回應:“始終堅持尊重魯迅、尊重歷史、尊重藝術(shù),不輕易改變既有形象?!边@種態(tài)度體現(xiàn)了三個層面的智慧:文化傳承的底線:歷史展陳的首要任務是呈現(xiàn)真實,而非塑造完美。
公共教育的升級:在景墻旁增設互動裝置,引導觀眾思考“魯迅為何吸煙”“當代禁煙與歷史語境的差異”,比簡單替換畫面更具教育意義。
法律與文化的邊界:明確區(qū)分現(xiàn)實空間與文化空間的功能定位,避免將社會規(guī)訓強加于歷史記憶的保護。魯迅夾煙的爭議,本質(zhì)是現(xiàn)代規(guī)訓沖動與歷史真實性的碰撞。真正的文化守護,不是用當代標準裁剪歷史,而是在理解中傳承,在批判中發(fā)展。正如大象新聞評論所言:“掐了魯迅的煙,誰來點燃思想的火?”
特別聲明:以上內(nèi)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nèi))為自媒體平臺“網(wǎng)易號”用戶上傳并發(fā)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