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老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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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公元353年三月初三,王羲之抱著酒壇,踩著青石板往竹林里走,鞋跟沾了草屑,褲腳浸了溪水.他剛和謝安、孫綽一群人在溪邊曲水流觴,輪到他作詩時,酒意上來,歪著身子把筆往紙上一戳,寫了句仰觀宇宙之大,俯察品類之盛,惹得周圍人拍掌笑:"逸少(王羲之的字)又犯‘癡’了!"
這年他33歲,已經(jīng)是東晉士族里最會寫字的人了。但那天他沒穿官服,沒戴冠帽,只穿了件洗得發(fā)白的葛布衫,頭發(fā)用絲帶松松綁著。像個剛從地里回來的農(nóng)夫,卻握著一支能寫盡天下風(fēng)流的筆。
今天老達子就來跟大家聊聊這位剛從地里回來的農(nóng)夫~
他的筆底,藏著整個瑯琊王氏的書法密碼
王羲之的書法不是天生的,是泡出來的。泡在瑯琊王氏的墨香里,泡在東晉士族的玄談里,泡在江南的山水中。
瑯琊王氏是書法世家:爺爺王祥是西晉太尉,寫得一手好隸書。父親王曠是東晉的淮南太守,擅長行書,當(dāng)年跟著司馬睿渡江南下時,懷里還揣著《筆論》手稿。叔父王導(dǎo)更厲害,連晉元帝司馬睿都求他寫即位詔書,說王丞相的字,比金印還管用。
王羲之小時候,王導(dǎo)常把他抱在膝頭,拿著毛筆在他手心里畫:“寫字要像走路,腳要穩(wěn),氣要勻,筆要跟著心走。”有次他偷拿父親的《筆論》看,被王曠發(fā)現(xiàn),笑著問:“你看得懂嗎?”
他仰著脖子說:“懂!比如‘點如高峰墜石’,就是寫點的時候要有力,像石頭從山上掉下來;‘橫如千里陣云’,就是寫橫要寬,像天上的云鋪得開?!蓖鯐缑念^:“這孩子,是塊寫字的料。”
但真正讓他開悟的,是東晉的玄談文化。當(dāng)時士族們愛聊老莊,說自然是道的根本,人要順應(yīng)本性。王羲之把這股自然勁兒揉進了書法里。寫之字時,他不按隸書的規(guī)矩寫蠶頭燕尾,而是寫成一波三折,像剡溪里的浪;寫水字時,他把四點寫成連筆,像桃花瓣飄在水上;連蘭亭集序四個大字,他都寫得斜斜的,像風(fēng)刮過竹林的樣子。
有人說他的字飄若浮云,矯若驚龍,其實那不是刻意練出來的,是自然流出來的。就像他見了鵝要追著跑,見了溪水要蹲下來摸,見了好酒要抱著壇喝,他的筆,不過是把這些自然的喜歡,變成了紙上的線條。
《蘭亭集序》:不是書法作品,是活著的瞬間
現(xiàn)在我們看《蘭亭集序》,總說它是天下第一行書,但在王羲之眼里,那不過是喝多了寫的草稿。
那天的蘭亭雅集,來了42個士族子弟:有謝安這樣的撐傘人,有孫綽這樣的玄談家,有支道林這樣的和尚。大家圍坐在剡溪旁,把裝著酒的觴(酒杯)放在溪里,觴漂到誰面前,誰就寫詩,寫不出來就罰酒。王羲之是東道主,負(fù)責(zé)把所有人的詩編在一起,寫篇序。
他喝了多少酒?據(jù)《世說新語》記載,逸少連飲十七觴。酒意上來時,他抓起筆,往蠶繭紙上一落,根本沒想著要寫完美:
- 寫永和九年,歲在癸丑時,筆鋒有點抖,因為酒勁剛上來,手有點飄;
- 寫群賢畢至,少長咸集時,筆勢忽然開闊,像看見蘭亭里的人群,熱熱鬧鬧的;
- 寫仰觀宇宙之大,俯察品類之盛時,他抬頭看了眼天上的云,筆鋒跟著云的形狀彎了彎;
- 寫到快然自足,不知老之將至?xí)r,他忽然想起早上出門時,妻子郗璿說你昨天寫的字,墨漬沾到袖子上了,忍不住笑了,筆鋒一頓,把怏改成了快——所以現(xiàn)在看《蘭亭集序》,快字還有涂改的痕跡。
等他寫完,太陽已經(jīng)落到會稽山后面。謝安湊過來,指著信可樂也四個字說:這‘樂’字,像不像你昨天追鵝的樣子?王羲之瞇著眼睛看,果然樂字的撇畫像鵝的脖子,捺畫像鵝的翅膀,連點畫都像鵝的腳蹼。他拍著大腿笑:“對!我昨天追的那只白鵝,就是這么抬脖子的!”
后來他想重寫一遍《蘭亭集序》,寫了幾十遍,都覺得不如那天的草稿。為什么?因為草稿里有活著的氣息,這些不完美,恰恰是最完美的。
他愛鵝、愛酒、愛自然,都是書法的魂
王羲之的癡,在東晉是出了名的:
他愛鵝。他聽說山陰有個道士養(yǎng)了一群白鵝,就帶著酒去求。道士說:你給我寫篇《道德經(jīng)》,我就把鵝給你。他立刻鋪紙寫字,寫完抱著鵝群就跑,路過剡溪時,鵝叫得歡,他也跟著叫,嚇得路人以為王右軍瘋了;
他也愛酒。他當(dāng)官時,衙門里總擺著酒壇,寫公文寫累了,就喝一口,寫幾個字。有次上司來檢查,他正抱著酒壇在院子里跑,上司問:王參軍,你在干什么?他說:我在追酒里的‘韻’!上司搖頭笑:這孩子,沒救了;
他也愛自然。他辭官后,住在剡溪旁的竹屋里,每天早上起來,先看溪里的鵝,再看山上的云,然后磨墨寫字。有次下雨,他站在屋檐下,看著雨打在竹葉上,忽然拿起筆,寫了幅《雨竹帖》——后來有人說,那幅字里能聽見雨聲。
其實他的癡,不是瘋,是對自然的虔誠。東晉的玄談家說道法自然,王羲之把這句話變成了書法自然:
鵝的脖子彎,他就把之字寫成彎的;溪水的浪轉(zhuǎn),他就把水字寫成轉(zhuǎn)的;雨打竹葉的聲音碎,他就把竹字寫成碎的。
王羲之的字里都是東晉的文化
現(xiàn)在我們看王羲之的字,總說好看,但其實那是東晉的文化刻在里面:他的字里有士族的雅集、有玄談的自然也有遷徙的融合。
有人說,東晉的文化是飄著的:士族們清談、雅集、愛自然,不像秦漢那樣厚重,也不像隋唐那樣盛大。而王羲之的筆,剛好把這股飄著的文化,變成了落在紙上的重量。
他寫的不是字,是東晉的風(fēng),是士族的骨,是文化遷徙后融合的魂。
后來的人把王羲之奉為書圣,但在我看來,他最可愛的地方,是沒把自己當(dāng)圣人。
- 他會因為寫不好一個字,摔筆罵娘;
- 他會因為鵝跑了,追著鵝群滿山跑;
- 他會因為喝多了,把墨漬沾到妻子的裙子上;
- 他甚至?xí)驗椤短m亭集序》的草稿有涂改,覺得不好意思,想重寫——但恰恰是這些不完美,讓他的字活了過來。
就像他在《蘭亭集序》里寫的:“固知一死生為虛誕,齊彭殤為妄作?!彼幌嘈派酪粯?,也不相信長壽和短命一樣,他相信活著的瞬間最珍貴:酒意上來時的筆鋒,看見鵝時的歡喜,想起妻子時的溫柔,這些瞬間,比完美的字更重要。
老達子說
東晉到南北朝的孕育,不是造一個完美的文明,是把活著的瞬間,變成永恒的文化。王羲之的筆,就是那個把瞬間變永恒的魔法棒。他寫的不是字,是東晉人怎么活:愛自然、愛朋友、愛酒、愛生命里的每一個小歡喜。
就像王羲之在《蘭亭集序》里寫的“:雖世殊事異,所以興懷,其致一也?!?/p>
不管時代怎么變,那些愛自然、愛生命、愛活著的瞬間的心情,永遠(yuǎn)都在。而他的筆,不過是把這些心情,寫成了我們能看見的字。
這,就是王羲之的厲害——他用一支筆,寫盡了東晉的風(fēng)與骨,也寫盡了人類對美好的永恒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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