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消費者對企業(yè)的經(jīng)濟訴訟案中,普通人喜聞樂見的一般都是企業(yè)敗訴,消費者獲賠,但今天這則新聞恰恰相反,消費者敗訴,底下評論區(qū)一致認同判決,對起訴消費者反倒橫加指責。詳情請看以下媒體報道:
對此,我們也想說幾句,汽車對于普通家庭來說不再是什么稀奇東西,反倒是司空見慣的“工具”,也就使得用車安全方面的警覺性下降,光這個暑假,公開報道就出現(xiàn)過多起兒童被遺忘在車內(nèi)過熱的事件,而此次報道的事件就更離譜了。
正如網(wǎng)友在評論區(qū)指出的,這對父母心是真的大,居然讓不到3歲的孩子獨立坐在汽車第三排,兩個幼童乘車也不用安全座椅。這跟讓小孩獨自外出走在街上、獨立待在家中,一樣的不負責任,一樣的高風險。以上兩種情況,如果發(fā)生危險、意外、走失,父母難道去跟街道、去跟房產(chǎn)開發(fā)商索賠嗎?
作為汽車媒體,我們觀察到,近幾年汽車功能進化確實很大,車企在想各種辦法降低因用戶安全意識不足造成的風險,比如鎖車后的生命體征檢測,在車主鎖車離去后,通過技術(shù)手段檢測到車內(nèi)還有小孩、寵物,就通過手機提示車主,這類的功能還有很多,但技術(shù)的進步,永遠無法填起安全意識缺失的大洞。
這次事故,暴露出帶娃家庭的用車安全意識薄弱問題,咱們?nèi)绻归_來,在汽車安全話題下,今年早些時候發(fā)生的某品牌智駕輔助系統(tǒng)高速事故致3名大學生身故事件,也是消費者對汽車使用安全意識薄弱的問題。汽車,作為移動工具,有廣泛的應用場景,與此同事其功能復雜性和移動屬性,也帶來了涉及很多層面的安全風險。
因此,汽車安全,并非一出事就找車企索賠完事,消費者還是要對汽車使用有主動安全意識,對自己的責任認識要到位,尤其是作為家長。安全面前無小事,對兒童乘車安全、車內(nèi)各種功能使用,乃至智能輔助駕駛等等都要引起足夠的重視,合理認識安全風險,做好風險防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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