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談戀愛不成,分手后向女方索回贈送的貴重禮物,法院最終這樣判。
據(jù)某官方媒體報道,近日,廣東省惠州市龍門縣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婚戀期間的財物糾紛。
25歲的男子小邵是廣東省龍門縣人,在2022年的時候,他通過網(wǎng)絡(luò)游戲與遠在外省的26歲女子小李相識。
因為兩人經(jīng)常在一起打游戲,逐漸的小邵對小李產(chǎn)生了好感??墒且驗楫敃r小李已經(jīng)有了男朋友,小邵也只好把這份愛慕之情藏于心里。
到了2024年春節(jié)過后,小李結(jié)束了和男友的戀情。當小邵得知這個消息后異常歡喜,于是立刻向小李表白了。
可是面對這個遠隔千里網(wǎng)友的追求,小李既不說接受,也不直接拒絕。她這樣的態(tài)度讓小邵覺得自己肯定有機會,所以一直沒有放棄。
小李認為,男孩子追女生必須要用花錢來證明誠意,否則她不相信。
為了證明自己是真心的,在2024年8月5號,小李主動為小邵報銷了1440元的機票錢。而又在不久之后情人節(jié)的前一天,兩人同往深圳水貝游玩兒,小邵又花費20692元購買金手鐲贈予小李,贈送前明確表示“以結(jié)婚為目的購買”。
小李收到了這么貴重的禮物之后,當然也就相信了小邵的真誠。因此在不久之后,她就把小邵帶到了父母面前,明確了兩個人的戀愛關(guān)系。
可是,在接下來的相處中,兩個人因為性格不合經(jīng)常紛爭不斷,各種爭吵成了家常便飯。
因為在這段關(guān)系中,小邵是主動的一方。所以他不想這段感情就此夭折掉,因此為了修復(fù)兩個人的關(guān)系,同年的11月份,他又花費了1088.62元買了一小枚黃金戒指作為婚戒送給了小李。
但是盡管小邵在這段戀情中如此真誠,最終兩人也沒有修成正果。在相處了8個月之后,他們就分手了。
分手后的小邵一直耿耿于懷,他認為自己是以結(jié)婚為目的才贈送了小李那么貴重的禮物,而小李只收禮不結(jié)婚屬于感情誘導(dǎo),說白了他覺得被小李騙了。因此,小邵要求小李返還機票、金鐲及戒指等共計23220.62元。
作為小李,她當然不愿意返還了,因為她覺得兩人是在戀愛期間對方主動贈予的,怎么還能往回要呢?因此最終,小李被小邵起訴至法院。
法院通過審理認定:小邵送禮屬于自愿為促進感情作出的贈與,金額未明顯超出正常交往開支,且難以認定附有條件,所以駁回了他的訴訟請求。
看到了這樣的判決,一些網(wǎng)友表示疑惑,他們覺得法院最終還是站在了女方這邊。不想和人家結(jié)婚,就應(yīng)該返還貴重的物品才對。
其實法院做出這樣的判決,也是有法可依的。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條,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chǎn)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
男女戀愛期間,一方自愿贈送給對方?jīng)]超出日常交往范疇的財物,比如小額轉(zhuǎn)賬、特殊節(jié)日紅包,如“520”“1314”等具有特殊含義的數(shù)字、禮物等,一般可認定為情侶間為表達愛意或聯(lián)絡(luò)感情的贈與。贈與合同成立并生效后,受贈人是不需要對價返還的。
看到這里,有很多網(wǎng)友覺得女方太過分了,人家是想結(jié)婚所以才送出幾萬塊錢的禮物?;闆]結(jié)成還不退還,有點兒目的不純吧。
男網(wǎng)友們認為,男人在談戀愛期間最好不要送女方任何貴重禮物,否則一旦談不成就不好追回了。
一些女網(wǎng)友覺得:這樣的男人太小氣,既沒有擔當又很自私。沒談成還罵對方是撈女,一分錢不花誰能和你談戀愛???
個人認為:談戀愛期間互相贈送禮物或錢財這個事兒,一定要量力而行,因為戀愛本身就存在著不確定性。如果對于沒有把握的感情,不要傾注太多、適可而止才是明智的選擇。
再有就是真正的感情不是用財物來衡量的:對于任何一方來說,一個人的真誠和人品遠比金錢更重要!
最后想說一句話:情出自愿,事出無悔。即使沒有攜手步入婚姻的殿堂,可是畢竟相愛過。就算分手,也最好不要弄到對簿公堂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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